答:1、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提交验照材料;
3、验照材料受理、办理,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再行申报。
(一)登录。
个体工商户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和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度报告书。
个体工商户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验照申报表”按钮。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匹配并显示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表表式。个体工商户在线填写验照申报表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打印验照申报表并提交书面材料。
个体工商户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网上申报系统将根据验照申报表中设置的必输项进行判断,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个体工商户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提示个体工商户申报成功,并显示打印验照申报表按钮。
(四)验照复核。
个体工商户携带验照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工商所提交。工商所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