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之策是哪些,禁毒小知识

首页 > 时政 > 作者:YD1662022-12-29 00:07:08

中新网6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叶晓颖今日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过程中,秉承依法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但是对那些罪行较轻,具有从犯、自首、立功以及其他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还是要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做到以严为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之策是哪些,禁毒小知识(1)

资料图:贵阳警方跨省突袭制毒工厂,缴获近1吨制毒原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最高法今日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有关情况及《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有关情况,发布10起人民法院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对于毒品犯罪我们是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针对目前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我们具体贯彻从严惩处政策的时候有哪些具体考量?

叶晓颖表示,我国现阶段的毒品犯罪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同时,鉴于毒品犯罪是危害极大的犯罪,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一直秉承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

无论是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还是在我们制定司法解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都充分体现了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特别要注重突出打击重点、实现精准打击,确保危害特别严重的毒品犯罪和罪行特别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

比如说从打击的犯罪类型来看,人民法院坚持依法惩处一些源头性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犯罪、走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在严惩对象上,严惩累犯、毒品再犯、职业毒犯、毒枭,以及具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情节的犯罪分子等,这些毒品犯罪危害特别大,毒品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对这类犯罪分子我们一贯坚持该判处重刑的甚至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坚持严厉惩处涉毒次生犯罪,涉毒次生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也是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处的犯罪。对于涉毒次生犯罪,其中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大、犯罪后果严重的,我们坚决依法适用重刑甚至死刑。

叶晓颖强调,需要说明的是,毒品犯罪的成因复杂,从遏制毒品犯罪的角度讲,重刑甚至死刑不是万能的,综合治理才是治理毒品犯罪的根本之策。同时,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这个基本刑事政策同样适用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虽然我们秉承整体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政策,但是对那些罪行较轻,具有从犯、自首、立功以及其他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还是要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做到以严为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这样才能瓦解毒品犯罪分子,起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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