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安车管服务。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梳理了近几年实行的便民措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机动车业务,归纳整理了以下十二项便民措施。
一 推行注册登记业务就近办理
1.将小、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封闭货车注册登记业务延伸至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二 推行变更登记业务就近办理
2.将小、微型载客汽车变更登记(迁出或迁入管辖区)业务延伸至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3.将小、微型载客汽车变更使用性质(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变更联系方式业务延伸至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三 推行转让登记业务就近办理
4.将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迁入管辖区)业务延伸至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将机动车(除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转让登记(迁出管辖区) 业务延伸至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5.将机动车(除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转让登记(辖区内转让)业务延伸至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四 推行抵(解)押登记业务就近办理
6.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延伸至金融、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权人为本机构的抵(解)押业务。
7.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延伸至警邮合作网点,办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8.将抵押登记业务延伸至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协助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五 推行注销登记业务就近办理
9.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延伸至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设立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协助办理本企业回收拆解的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六 完善临时号牌申领就近办理
10.在尚未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机动车销售企业安装互联网临牌系统,办理本企业销售的小、微型客车临时号牌。
七 简化业务流程
11.按照放管服“四个减免”(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免提交)的要求,对已经实现身份证明影像化的,不再收存复印件。
八 推行校车标牌发放业务就近办理
12.将申领校车标牌业务延伸至各市(区)交警大队业务窗口办理。
苏州市登记服务站
01 邮政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