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抄袭要不要紧,开题报告可以乱写嘛

首页 > 书籍文档 > 作者:YD1662023-04-28 1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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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之风

近年来,论文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存在于学位论文中,还多出现在高校学生或教师发表学术文章时。

在各方查重、校内外及刊物等审查机制交叉发挥作用之下,学术不端之风受到扼制。但因学术文章产出一直处于井喷的状态,现不免仍存在较多难以判断的漏网之鱼。

开题报告抄袭要不要紧,开题报告可以乱写嘛(1)

怎样判断是否抄袭?

(一)从一般论文写作的角度来看,论文的抄袭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全篇抄袭:大多数明显的论文抄袭在页数、结构、章节、关键词、论证数据、文段内容、参考文献等方面相近,甚至连致谢或序言部分也多处重合,这些文章被认定为抄袭毋庸置疑;
  2. 思路抄袭:如果研究角度相同,论证结构相似,研究工具、方法和模型趋同的话,很难说后一篇文章有着学术论文需要的创新性;
  3. 段落抄袭:对参考文献的大段论证进行一字不改或些许字面改动的复制,而不标注引用源,如果大段引用多份参考文献的部分占文章比例很高,那这也只是一篇拼凑的抄袭学术文,即使标注了引用源;

开题报告抄袭要不要紧,开题报告可以乱写嘛(2)

(二)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抄袭与借鉴的界限也不是非常清晰的

特别是学术文章不可避免的需要引用大量的参考文献,如上所述并不是标注了引用文献便可认为其不是抄袭。

很多隐蔽的抄袭是精心设计过的

无论是通过对语句进行扩充,对进行删除或修改等非实质性改动的方式,还是“改头换面”使用他人作品或作品的片段,还加入了自己的独创性劳动,都让人难以界定剽窃或者“借鉴”的行为。

我国司法实务中以“接触 实质性相似”作为著作权侵权的判定方法。

在当下学术文章大多会同步发布在网上,故“接触”的判断已不成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两篇文章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根据著作权法“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原则,思想上的借鉴不构成侵权,因为原创作品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创作出来的。

而司法实践中多以文字作品界定学术论文,即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方法亦是从文字作品出发,故上述全篇抄袭与段落抄袭更容易判断,难以判断的是思路抄袭,因为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开题报告抄袭要不要紧,开题报告可以乱写嘛(3)

在著作权相关案件中,法院通常采用抽象-过滤-比较三步法(如琼瑶诉于正案)判断哪些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

将涉案作品抽象分解至一般性思想层面

再过滤掉属于公有领域的部分

找出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的部分,对比有创造性的内容

开题报告抄袭要不要紧,开题报告可以乱写嘛(4)

简单来说,就是除开公有领域及抽象思想,单独对表达方式如用词用句、论述具体结构、段落顺序的选择、编排等等对相似程度进行比较。

以上复杂的过程离不开经验的支持,故要对较为“高级”的抄袭进行判断还是挺难的。

在技术逐渐发展的当下,希望高新技术能够给这一难题带来曙光。

抄袭会导致什么法律后果?

(一)论文抄袭侵犯了什么权利?

  1. 对于未加入自己独创性劳动的行为,便可认为是对著作权人复制权及发行权的侵犯;
  2. 若整篇文章便是列明主题将不同作者观点进行详细罗列的,除复制权外还侵犯了汇编权
  3. 对于加入了自己的独创性劳动,即可认为是对原作品进行改编的行为,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
  4. 当然,若是涉及到网络等方式发表的,还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著作权人可以获得什么法律上的救济?

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撰写论文期间,著作权人是通过阅读了上百篇论文或专著,花费了巨大精力的,因此有权要求以下措施:

另外,还有很多侵权人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是疏忽,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免除责任呢?

答案是不能。

司法实务中,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仅能影响赔偿数额,但侵权的事实是既定的,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

当然,如果是高校人员,若著作权人向高校进行投诉或告发,侵权人亦会受到高校方面的内部处理措施。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1.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2.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 3 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守护学术净土

在当下浮躁的社会,学术界被人们看为一方净土,但实际上这方净土也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其中之一的论文抄袭行为是最表层也是最应该先被扼制的。

我们需要可以明白的是,法律具有局限性,有些论文抄袭的情形无法通过法律进行规制,但在行政或学术道德上其仍是站不住脚的

以此共勉:以法律作为防线捍卫学术尊严,在道德的照耀下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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