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舰(英文:frigate,或称巡防舰)是军舰的一个种类,现代海军的护卫舰主要是用来保护其他军舰和商船,特别是作为两栖远征部队、航行补给部队和商船护航队的反潜作战(ASW)战斗舰。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承担的任务角色也越来越多,包括执行护航、反潜、防空、侦察、警戒巡逻、布雷以及支援两栖作战等等,而最主要的就是其反潜作战能力。
护卫舰的发展简历护卫舰(意大利语:fregata,西班牙语/加泰罗尼亚语/葡萄牙语/西西里语:fragata,荷兰语:fregat,法语:frégate)这个词的词源尚不确定,可能起源于拉丁文Aphractus的变体,“Aphractus”是指没有下层甲板的开放式船只。而Aphractus又是源自古希腊语“ἄφρακτοςναῦς”(不设防的船)。护卫舰这种古老舰种最早起源于15世纪晚期的地中海,指的是一种带有桨、帆和轻武器的,轻便的高机动性快速桨帆船(Galley)。
1583年,八十年战争(1568年-1648年)期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从新教叛军手中夺回了南尼德兰,他们很快就利用占领的港口作为私掠船的基地。私掠是指由国家颁发私掠许可证,授权个人攻击或劫掠他国船只的行为。进行私掠的船只通常被称为私掠船或武装民船,船长通常被称为私掠船长。其中敦克尔克号私掠船为了攻击荷兰及其盟友的船只,船长开发了一种小型的、可操作的帆船,这种帆船后来被称为护卫舰(frigate)。在法语中,“frigate”一词后来变成了动词——frégater,意思是“又长又矮的”。
第一个建造大型远洋护卫舰的是荷兰共和国(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海军。荷兰海军主要任务是:保护海上荷兰商船的安全;封锁西班牙控制的佛兰德港,破坏对方的海上贸易和私掠;抗击西班牙舰队并阻止其军队登陆。
17世纪,护卫舰泛指为了提高速度和机动性而建造的任何军舰,通常被称为“frigate-built”。这些舰只在一层或两层甲板上装备了它们的主舰炮。荷兰第一批大型战斗护卫舰是1600年左右在荷兰伯国的荷恩建造的。到八十年战争的后期,荷兰人已经完全将重型战舰转变为轻型护卫舰(大约有40门炮,重约300吨)。1639年的唐斯海战中,由于荷兰护卫舰的战斗力显著,促使大多数其他国家的海军,尤其是英国,都开始采用类似的设计。
17世纪50年代,英格兰联邦打造的舰队一般由护卫舰组成,其中最大的是甲板层数二层至三层的三等“大型护卫舰”(装备64-84门炮)。
18世纪,护卫舰发展成为一种全帆装船(英文:Full rigged ship),其所有三个桅杆均挂横帆。建造这种船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速度和机动性,且装备比风帆战列舰(英语:ship of the line)更轻,主要用于巡逻和护航。当时英国皇家海军的评级系统是这样定义的:至少有28门火炮,主要武器装备在一个全通甲板上(即上层甲板上),而这类船只拥有两个或更多全通甲板,并且上面有炮台。到18世纪中叶,英国皇家海军的评级系统从技术上将“护卫舰”重新定义,仅限于单层甲板五等舰,小型的28门炮护卫舰被归为第六级。
1740年,法国推出了一艘26炮护卫舰——梅迪(Médée),该舰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许多同类护卫舰设计灵感的来源,也被认为是第一艘“真正的”护卫舰。梅迪(Médée)由布莱斯·奥利维尔(Blaise Ollivier)设计,装备26门8磅重(指炮弹重量,约3.6公斤)的大炮。它有两层甲板,但只有上层甲板安装炮,这些炮相对来说比较重,而且安装得比较高,即使海面波涛汹涌也能正常使用。该舰后来被英国皇家海军缴获。
1778年,英国海军部引入了较大的“重型护卫舰”,其主炮群为26门或28门18磅重的大炮。作为回应,法国在1781年推出了第一艘18磅重护卫舰,这艘护卫舰最终成为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中的标准护卫舰。
1778年,苏格兰的卡隆钢铁公司生产了一种海军炮“carronade”(大口径短炮),它彻底改变了包括护卫舰在内的小型海军舰艇的装备。这种加农炮重量轻,装填速度快,人员配制少。英国人很快就看到了这种新武器的优势,并马上大规模地装备。随后不久,美国海军也开始复制。
1782年,瑞典海军船舶工程师弗雷德里克·亨里克·查普曼为瑞典海军建造了第一批配备24磅重长炮的“超重型护卫舰”。
1794年,美国国会通过《1794年海军法案》成立美国海军以及授权美国总统购买或建造四艘44门炮和两艘36门炮风帆护卫舰,这也是美国海军最原始的六艘护卫舰。被誉为“美国海军之父”的约书亚·汉弗莱斯(Joshua Humphreys)作为这六艘护卫舰的设计者,他意识到刚刚起步的美国海军在船只数量上无法与欧洲国家匹敌,因此,新护卫舰在设计上不受材料和船员编制的限制。为此,汉弗莱斯设计了一种兼具防备、火力和速度的大型护卫舰。这种设计在当时是不寻常的,因为它的龙骨很深,长,横梁(宽度)窄;安装重型火炮;船体采用坚硬的美国原生橡木,因此比其他海军护卫舰的船体强度更大。这六艘护卫舰分别是:
- USS 美国号(1797年5月10日)
- USS 星座号(1797年9月7日)
- USS 宪法号(1797年10月21日)
- USS 切萨皮克(1799年12月2日)
- USS 国会号(1799年8月15日)
- USS 总统号(1800年4月10日)
这几艘战舰非常强大,重约1500吨,并且装备精良,以至于被认为与风帆战列舰相当。其中USS 宪法号至今还在服役中,使其成为世界上现役的最古老的海军舰艇。现在该船的使命主要是通过教育推广、历史展示和作为美国海军历史与遗产司令部的一部分开展公共活动,促进人们加深海军在战争与和平中所起作用的理解。
随着19世纪蒸汽动力的发展运用,被归类为护卫舰的船只继续在海军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19世纪30年代,海军试验了在甲板上装备有大炮的大型外轮汽船,称为“外轮护卫舰”。从19世纪40年代中期开始,使用蒸汽机和螺旋桨建造了与传统帆船护卫舰更为相似的蒸汽护卫舰。这些蒸汽护卫舰最初是用木头后来才用铁建造的,直到19世纪后期一直在继续发挥着传统护卫舰的作用。
美国海军第一批蒸汽护卫舰是密西西比号和密苏里号,每艘排水量为3220吨,装备10门Paixhans轰击炮,分别于1841年和1842年服役。
到19世纪末期,作为铁甲舰的一种,英国和法国海军分别建造了装甲护卫舰(armoured frigate),它们一度成为一种海上最强大的舰船。之所以沿用“frigate”(护卫舰)一词,是因为此类舰只仍将其主要武器装备在全通甲板上。
1875年以后,“护卫舰”一词不再使用。两侧带装甲的舰艇被称为“战列舰”或“装甲巡洋舰”。
美国海军舰船分类中的护卫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护卫舰”(frigate)一词被英国皇家海军重新采用,用以描述一种反潜护航舰,该舰比轻型护卫舰(corvette)大,但小于驱逐舰。在规模和能力上与美国的护航驱逐舰(DE)相当,护卫舰的建造和维护成本通常较低。
护航驱逐舰(DE)这一概念来自于1940年美国海军总务委员会对深水护航的设计研究,并根据1941年英国委员会在美国参战之前制定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美国制造的塔科马级护卫舰最初被美国海军归类为“巡逻炮艇”(PG),但在1943年4月15日全部被重新归类为巡逻护卫舰(PF)。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地对空导弹的出现,使得相对较小的舰艇也能够有效地用于防空作战由此而产生了“制导导弹护卫舰”。对于美国海军而言,这些船只被称为海洋护航舰,在1975年之前被归类为“DE”或“DEG”。只有美国海军的舰船分类标新立异,而加拿大皇家海军和英国皇家海军继续使用“护卫舰”(frigate)一词。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美国海军将制导导弹护卫舰归类为“DLG”或“DLGN”,“DL”表示驱逐舰领舰(Destroyer leader),“DLG”字面意思是导弹驱逐舰领舰。这类舰实际上是建造在驱逐舰式舰体上的防空巡洋舰。美国海军的制导导弹护卫舰还具有反潜能力,其中一些如USS 班布里奇,USS 特拉克斯顿,USS 加利福尼亚等还具有核动力。这些“护卫舰”的大小介于巡洋舰和驱逐舰之间。美国的这种分类与其他国家有很大的区别,其他国家海军认为“护卫舰”的规模应该比驱逐舰小。
从1950年到1975年期间,美国海军很多“护卫舰”相当于苏联海军的“巡洋舰”。到1974年,苏联有19艘巡洋舰在役,另外还有7艘正在建造,这其中除了两艘外,其余各舰大致相当于美国的护卫舰,更小于美国的巡洋舰,为此两国还引发了政治问题。
为了缩小这一差距,1975年6月30日美国海军取消了原护卫舰(DL / DLG)的分类。大型护卫舰被重新指定为导弹巡洋舰或驱逐舰(CG / CGN / DDG),而海洋护卫舰和护航驱逐舰(DE / DEG)以及巡逻护卫舰(PF)被重新归类到护卫舰(FF)/ 制导导弹护卫舰(FFG)。
2015年9月29日,随着美国海军装备的51艘奥利弗·哈泽德·佩里级制导导弹护卫舰(FFG)中的最后一艘退役,标志着美军再也没有制导导弹护卫舰(FFG),部分角色被濒海战斗舰(LCS)取代。同时,美国最新的停用计划,意味着这是自1943年以来美国海军第一次没有护卫舰这一类舰艇。
美国海军新一代导弹护卫舰计划FFG(X)新护卫舰计划FFG(X)源于美国海军2014年2月对陷入困境的濒海战斗舰(LCS)计划进行的*。美国政府问责局(GAO)在2014年4月的一份报告中发现,一些美国第7舰队官员认为,LCS在波斯湾有用,但不适合太平洋战区。同时GAO还发现其两种设计都超重且性能不佳。
美国海军原计划购买52艘LCS,由于其系统不可靠,因此决定只购买32艘,并启动了护卫舰的研究,最终导致正式实施FFG(X)计划。
2016年12月,美国海军学院新闻网发布了一份文件——《海军新力量结构评估摘要》,其中,最新部队结构计划要求美国海军必须拥有一支由355艘主要战舰组成的舰队。
2017年7月10日,美国国防部发布信息请求(RFI ),宣布选择五个造船厂设计拟定的20架FFG(X)导弹护卫舰。六个造船厂向美国海军FFG(X)护卫舰计划提交了概念设计方案。2018年2月16日,美国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宣布了五家获选厂商,并分别授予他们1500万美元的合同,为FFG(X)制作概念设计。这五家分别是:洛克希德·马丁、奥斯特船厂北美分公司、芬坎蒂尼集团、通用动力、亨廷顿·英戈尔斯工业公司。
2019年5月28日,洛克希德·马丁退出竞争。
2020年4月30日,美国海军宣布芬坎蒂尼集团的欧洲多用途护卫舰赢得竞标,同时获得了7.95亿美元的主舰详细设计和建造合同,并由威斯康辛州的Marinette Marine造船厂负责建造。
未来新护卫舰将成为美国海军的主力战舰
2019年初,美国海军拥有289艘舰船。因此,还必须增加104艘大型水面战斗舰,如驱逐舰和巡洋舰,以及52艘小型水面战斗舰,包括濒海战斗舰和护卫舰。
美国海军扩大到355艘舰船的规模则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负担得起,美海军30年造船计划2020年版预计舰队到2034年将增长到355艘。但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估计,仅购买所有新军舰每年就需要270亿美元,其费用大约是美国海军历史上的两倍。
2019年3月27日,美海军作战部副部长比尔·默茨(Bill Merz)向众议院小组委员会表示:“我们预计今年将对船舶组合进行相当严格的审查。”这无疑是一种信号,美国海军可能会调整其力量结构,以牺牲大型舰艇为代价,来获得更多数量的小型舰艇。
比尔·默茨表示,购买大型水面战斗舰对于美国海军来说负担不小,而护卫舰具有一定的*伤力。减少大型军舰而增加护卫舰的数量,可以降低整个舰队的成本。例如,一艘排水量9000吨的阿利伯克级驱逐舰耗资超过20亿美元,而一艘排水量仅为5000吨的护卫舰花费大约10亿美元。但是,护卫舰仍然可以装备驱逐舰拥有的许多相同的武器和传感器,尽管数量有所减少。
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获得的一份海军文件显示:新护卫舰将配备一门57毫米舰炮,32个垂直导弹发射装置用于发射SM-2 Block IIIC导弹和正在发展中的海麻雀导弹,21轮点防御型滚动机身导弹发射器和八个用于超视距反舰导弹的发射器。
护卫舰的雷达和作战系统将是美国海军驱逐舰和巡洋舰装备的宙斯盾系统的小型版本。它将搭载一架MH-60R直升机和一架MQ-8C无人机。这些武器和传感器组件将使护卫舰有能力在100英里或更远的距离与敌人的飞机、舰船和潜艇交战。
Block IIIC将用SM-6导弹的主动雷达制导导引头取代老式SM-2上的半主动雷达制导导引头。SM-6的导引头本身就是先进的中程空对空导弹的衍生品。SM-2 Block IIIC不仅能击落飞机,还可通过对搜寻器进行细微调整,使SM-6和SM-2 Block IIIC导弹具有反舰能力。
新护卫舰还可以用作机器人船的指挥舰,使用Link 11和Link 16数据链路,卫星通信和网络战术通用数据链路来帮助无人船导航并授权它们发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