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竖目之“臣”即是为奴隶主效劳做监工的少数奴隶,“臣”字抓住了这类“监工”奴隶瞋目张望的特点。这种特殊身份的奴隶即“臣”后来又扩大范围指称一般奴隶了。而随着王权的不断加强,奴隶之臣又引申成为了君臣之臣,泛指为帝王统治服务之人。
“臣”字含义多样化,但都源于少数“监工”奴隶之意“臣”在甲骨文金文中已经有几种含义,其身份各不相同。金文中记载的被赏赐之“臣”,最初的“臣妾”之“臣”及“臣仆”之“臣”,皆指称一般的奴隶,这是最初为奴隶主做事且有功劳的奴隶。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并未形成特殊的群体,随时可能被交换买卖而更换主人。
文献中记载为帝王做事之臣,他们的身份已经固定了下来,且已经成为了统治阶级中的一份子了,完全脱离了奴隶的身份。但是,作为监工的奴隶头目的“臣”是否已经不复存在了呢?应该说还没有彻底消失,也就是说“臣”有一个阶段是兼指奴隶和统治阶层的。甲骨文中的“耤臣”、“小臣”,还有金文中所赏赐之臣,应该都是有监工身份的奴隶。
可以说,奴隶社会“臣”是指称不同身份的人,既可以指称为帝王服务的统治阶层,也指称一般的监工奴隶。到了封建社会“臣”的指称便逐渐固定下来了。
结语“臣”与“目”有关,“目”字的常态为横目,“臣”则为竖目。关于“臣”之说法历来不一,有《说文》训“牵”之说;有《广雅》训“坚”之说,有训囚俘之说。但从字形和历史文献考证,以上说法都没有确凿可靠的证据,欠妥当。郭沫若指出“臣”为竖目之形,为具有特殊身份的奴隶,此说值得肯定。但郭氏对于“臣”之来源于“人首俯则目竖”,难以让人信服。“臣”为竖目,别于眼睛的正常形态,“见”“眉”等字皆为横目。但描述眼睛集中精力注视等的汉字多作竖目状,如䀠、望等。
从音义角度分析,“臣”当为“瞋”之初文,“臣”“瞋”音相通。从意义上讲,“瞋”字意为“张目”,即为瞪大眼睛。“瞋”字引申义为发怒。因此,“臣”最初是被奴隶主收买的监工,为奴隶的头目,其日常工作就是终日集中精力瞋目凝望其他奴隶的一举一动。后来,“臣”之意皆为此意的扩展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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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5月。
2.原图源于国学大师网站,有调整改变。
3.李学勤,《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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