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移动脚手架示意图,移动脚手架结构构成

首页 > 书籍文档 > 作者:YD1662023-12-25 22:19:20

图16:附着支承与架体间的承传载简图

(4)控制升降同步、限制超载和确保坠落时制停的设计要求

在严格控制架上施工荷载均匀分布且不超过设计规定值的情况下,升起机位出现超载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1)升降阻碍和提升设备故障(如电动葫芦翻链、卡链等);

2)因荷载分布不均或架子倾斜造成的机位荷载的增加。前者会造成荷载的异常变化(急剧增高),若不立即停机,会引起断链和架体坠落。一旦发生坠落,这部分超载亦随即消失;后者一般不会超过设计(平均)荷载P的30%,即0.3P,这部分超载会增加其坠落时的冲击力,需要在防坠装置等的设计中认真考虑。当取A机位荷载为1.3P,与其相邻的B左和B右机位的荷载为0.85P。其他机位的荷载为P,并取发生坠落到制停住架体所产生的冲击系数为1.5〜1.8时,可分别绘出A机位、B机位和C机位发生坠落时各机位荷载的变化情况(图17)

三层移动脚手架示意图,移动脚手架结构构成(17)

图17:不同机位发生坠落时的荷载变化

其中,坠落点的冲力等于机位原荷载乘以冲击系数,相邻机位则承担冲力的一半和自身的原有荷载,相隔机位则假定其不受影响(实际有影响,即可能起一些帮忙作用)。故从这一分析结果出发,不仅应在设计中考虑1.3和2.0的计算系数,而且还必须严格控制同步升降、超载和防坠器的制停时间。由于冲击系数值随制停时间的延长而急剧增大,因此,必须尽量缩小制停时间及其距离。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

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主要规定列入表2中。

序次

项目

主要规定

施工准备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备齐材料,按规定办理使用手续;

2)配备合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明确岗位职责;

3)检查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品;

4)设置安装平台,确保水平精度和承载要求

2

安装要求

1)相邻架体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的高差≤20mm;

2)竖向主框架、导轨、防倾和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5‰和60mm;

3)穿墙螺栓预留孔应垂直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15mm;4)连接处所需要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C10

3

检查要求

组装完毕后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工程结构混凝土的强度达到承载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设置符合要求(严禁少装固定螺栓或使用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合格;

4)电气控制系统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规定;

5)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和限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中用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符合质量要求;

8)安全防护设施齐备;

9)岗位人员落实;

10)在相应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消防和照明设施;

11)同时使用的动力、防坠与控制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规定型产品,其装设防应有防雨、防尘和防砸措施;

12)其他

4

升降操作要求

1)严格执行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按设计规定拆除影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和约束;

4)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确属需要上人时,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审査认可;

5)设置安全警戒线和专人监护;

6)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同步提升,相邻提升点的高差应≤30mm,整架最大升降差应≤80mm;

7)规范指令,统一指挥。有异常情况时,任何人均可发岀停止指令;

8)严密监视环链葫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可能岀现的翻链、绞链和其他故障;

9)升降到位后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附着固定。未完成固定工作时,施工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者,不得投入使用

续表

序次

项目

主要规定

5

交付使用的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架体按设计要求进行固定及螺栓拧紧和承力件预紧程度情况;

2)碗扣和扣件接头的紧固情况(无松动);

3)安全防护设施齐备与否;

4)其他

6

使用规定

1)遵守其设计性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超高、超跨度等);

2)严禁超载;

3)严禁在架上集中堆放施工材料、机具;

4)及时清除架上垃圾和杂物

7

使用中严禁进行的作业和出现的情况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缆绳(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和松动连接件;

5)拆除或减少架体上的安全防护措施;

6)吊运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8

检查和加固规定

1)按“3”的检查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进行加固;

3)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大风后复工时,按“4”的要求进行检查;

4)连接件(螺栓)、动力设备、安全保险装置和控制设备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9

禁止进行作业规定

1)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雷、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对架体进行加固;

2)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10

拆除作业规定

1)按专项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有可靠防止人员和物料掉落的措施;

4)严禁抛扔物料

11

材料、设备报废规定

1)焊接件严重变形(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构件严重弯曲;

3)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或损坏;

4)弹簧件变形、失效;

5)钢丝绳扭曲、打结、断股、磨损达到报废程度;

6)其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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