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三回,探春一出场,十分夺目。“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观之忘俗。”
真真一朵明丽的“玫瑰花”!
01.
自重上进
探春住的是秋爽斋,名人字画、宝砚十余、笔多如林。丫鬟的名字叫侍书、翠墨。可见她不喜俗物,乐与诗书为伴。
面对诗书才情远胜自己的钗黛二人,探春从不自惭形秽,反而起诗社,积极参与,期间作诗水平眼见提升。诗社的诗都由她誊抄,书法水平可见一斑。
02.
志向远大
在协理大观园时,兴利除宿弊。理性思维,有魄力,王熙凤没做到的,她做到了。
节流了公子小姐使得纸墨头油的重复开支,禁止破格冒领;开源大观园的天地苗圃,承包到人,责任到户。
在抄检大观园中,她十分担当,只让王熙凤抄检自己。给王善保的那记耳光何等痛快!她已经看到了家族危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说得王熙凤怔住了。
03.
温婉和顺
也许作为贾府小姐,“小轩窗”的生活才是主流吧,每日总要练字做女红。
探春给宝玉做鞋,拜托宝玉带民间的小物件回来。
和平儿、鸳鸯关系极好,见岫烟贫寒,赠与“碧玉佩”,善意地提醒板儿佛手只能顽,不能吃。
04.
玫瑰虽美,却也带刺
那根刺是她的原生家庭,扎在心里,渗出血,倒养出了身上的许多刺。成了一个着实不好惹的三姑娘。
王熙凤的一个“可惜”二字,道尽了探春的悲哀。她的母亲是既蠢又坏的赵姨娘,在贾府很没地位,备受鄙视。她心里有恨,不得发泄,只能拿孩子撒气,不时总要闹一阵,表白自己是探春的亲娘,探春对此深恶痛绝。
“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早走了,立出一番事业来,那时自有一番道理。”探春对赵姨娘说的这句话,也是心中的呐喊。她太想挣脱束缚,“奴去也,莫牵连”,不再回头,既然改变不了,就一走了之。
“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 希望探春远嫁番邦后,真正立出一番事业,有她的一番道理。”
05.
听过一句赞美玫瑰的话,正适合探春:
“她勇敢地用浓烈的色彩来冲破阴霾的天空,用绝对的香气来唤醒沉沦的气氛,她敢于以婉约的姿态来展现自己,也敢于以舍我其谁的勇气来争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