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邓薇: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或决定国家*,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以及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居于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其他中央国家机关之上,既不和它们并列,也不受它们制约;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执行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黄玲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1982年《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有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它不是一个独立于全国人大之外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邓薇:根据《宪法》规定,*有以下职权:
(一)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二)任免权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外事权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四)授予荣誉权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国务院
邓薇:根据现行《宪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
这是相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言的。我国的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全国,中央人民政府只有一个,即国务院,它对外以中国政府名义进行活动,对内则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国家行政机关体系。
(二)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处理国家行政事务不能违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也不能行使宪法和法律未作规定或授予的职权。
(三)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除了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外,还具有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国务院统一领导各部、各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在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