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宿州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萧县支公司因虚列服务费用,被处以罚款15万元。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即原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保险”),成立于1982年2月13日,是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历史最为悠久的民族保险公司。
然而,这个老牌的大型保险集团却是收罚单的常客:不仅涉及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还因涉嫌洗钱被罚款超过百万元!
因涉嫌洗钱!太平财险收监管超百万罚单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执法检查持续加强。2018年7月26日,央行一口气发布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等4份关于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客户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识别管理等全流程强化反洗钱工作。
然而,太平财险却撞到了枪口上。2018年,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监管超百万(102万元)罚单,成为2018单次受罚金额最多的险企。
据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的处罚信息公示,太平财险泉州中心支公司领了“泉银罚〔2018〕2号”罚单,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对其共有4项处罚,合计对机构罚款95万元、对3位责任人罚款7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45万元罚款。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十三条规定履行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人民币7万元罚款。
去年收6份罚单 投资收益下降23.32%、净利连续三年下滑
太平财险被罚的“黑历史”不胜枚举。
仅2018年,太平财险就多次被罚,罚单内容涉及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问题。
2018年2月23日,中国原保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财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编制提交虚假报表和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两项违法行为,六位高管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据此,保监会决定,对太平财险时任副总经理戴曙燕以及杨婕等6人每人分别处罚10万元。
而这位高管杨捷并非第一次领罚。
2018年2月12日,因在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构成恶性竞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连收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旗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一起,共计受罚180万。四川分公司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时任太平财险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杨捷被罚最重,罚了15万元。
2018年8月,四川保监局再次对太平财险做出的处罚,合计被罚135万元。公告显示,处罚原因依旧是是编制虚假资料以及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的巨额罚单,太平财险去年收到了6份罚单!
2019年以来,太平财险也“流年不利”,4地车险业务被叫停。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24家地市级机构车险业务被叫停,涉及8家财险公司,原因是违反关于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要求,被责令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其中,太平财险青岛、德州、洛阳、贵港4个地方中支机构上榜。
2019年1月21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和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两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重申保险公司不得以高额返佣争夺客户。
据了解,2016年到2018年,太平财险净利润分别为 4.67亿元、3.17亿元、2.84亿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此外,其投资收益出现下降,同比下降幅度达到了23.32%。
业内人士指出,财险公司经营数据惨淡,与车险业务频频违规不无关系。随着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保险公司在手续费和佣金投入可以说是大手笔,甚至不惜违规套取费用用于抢占市场份额,造成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净利润同比较大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