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株疫防组发〔2022〕33号)精神,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经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无需审批,但需提前递交承诺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返岗员工花名册,并按照《关于印发〈株洲市工业企业闭环生产管控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株疫防办发〔2022〕55号)文件要求做好闭环生产相关准备。需要集中闭环转运返岗员工的,提前一天向市交通局申请专用车辆通行证(电话:13873371539)。
二、企业(项目)资料向哪里递交?
分行业向企业(项目)所在区对口主管部门递交,如工业企业向区工信部门递交,商贸企业向区商务部门递交,物流企业和项目向区发改部门递交,金融企业向区金融部门递交。具体联系方式见《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株疫防组发【2022】33号)附件4(企业(项目单位)复工复产服务政策“一码通”)。
三、企业(项目)员工如何返岗?
对于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员工,由市指挥部将企业提供并经区有关部门把关的返岗员工花名册分发至各社区(小区)后,员工凭身份证出社区(小区),进厂区后封闭管理。对于居住地相对集中的,可采取“点对点”和单向方式进行专车集中闭环转运,进厂后实行封闭管理。
四、员工返岗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一是员工居住地必须是非高风险区,二是返岗前连续5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三是符合株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调整静默管理方式的通知》(株疫防组发〔2022〕32号)要求。
五、员工返岗后如何管理?
根据目前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是返岗员工一律闭环管理,吃住均在厂内。后续可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市防指相关规定再作相应调整。
六、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后遇到问题向谁反映?
涉及区级层面的,可直接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同问题二。涉及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可通过《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株疫防组发〔2022〕33号)附件3《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市直单位服务联络表》进行咨询,或直接联系市、区驻企联络员协调解决。
附件:
1.企业(项目)员工返岗复工复产流程图
2.返岗员工花名册和证明(模板)
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防疫物资保障和企业服务组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
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复产流程图
附件2
证明(模板)
各管控路口及小区:
经单位确认,兹有 等 名同志是我单位复工复产重要工作人员(名单附后),请结合持证人本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予以放行。以上同志出小区后在企业全封闭管理,暂不回小区。此证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监制,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责任。
公司(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复工复产返岗员工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