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和货币商品的交换,黄金作为单纯的商品而非货币,其他商品通过商品本身的价格,才使得把黄金当做商品的货币形态。交换过程造成了商品和货币的二重化,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内在对立的外部对立,在这种外部对立中,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同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对立。另外,商品和货币本身都是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因此,商品实际上表现的是使用价值,它的价值存在只是观念的表现在价格上,价格使得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关系产生对立,把黄金当做商品的实际价值形态。因此黄金实际上是交换价值,黄金的使用价值只是抽象的表现在商品的价格上。
商品的交换过程:从商品转化为货币,又从货币转化为商品。这两种形态是商品占有者的两种行为:对立表现在,一种是卖,把商品换成货币,一种是买,把货币换成商品;统一表现在,为买而卖,无买不卖。
商品交换过程的形式变换
商品——货币——商品
W—G—W
马克思
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
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者卖的过程,是商品惊险的跳跃,如果跳跃(卖)失败,摔坏的不是商品,而是商品占有者。社会分工使得商品占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同时他又需要多方面的其他商品占有者的劳动。商品占有者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而货币是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商品占有者想获得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先把自己的商品交换为货币。
商品占有者发现:社会分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他们的私人生产不受商品占有者支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影响。
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商品异化出货币成为必然。商品同它的一般价值形态交换,黄金同它的特殊形态使用价值交换。商品价格的实现就是货币观念使用价值的实现。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即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同时是另一个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即从货币形式转化为商品。
G—W,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
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最终的形态变化:买。货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转换形态,货币是商品普遍让渡的产物。
如果我们来考察一个商品(麻布)的总形态变化,这个形态变化由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运动W—G和G—W组成。商品的这两个对立的转化是通过商品占有者的两个对立的社会过程完成的,并反映在商品占有者充当的两种对立的经济角色上。作为卖的当事人,他是卖者,作为买的当事人,他是买者。在商品的每一次转化中,商品的两种形式即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同时存在着,只不过是在对立的两极上。所以,对同一个商品占有者来说,当他是卖者时,有一个买者和他对立着,当他是买者时,有一个卖者和他对立着。
商品形态的变化的两个相反的运动阶段组成一个循环:商品形式,商品形式的抛弃,商品形式的回归。组成一个商品的循环的两个形态变化,同时是其他两个商品相反的局部的形态变化。
流通手段
商品流通不仅表现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不同于直接商品物物交换。与直接的产品交换不同,流通过程在使用价值换位和转手之后并没有结束。货币并不因为它最终从一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中退出来而消失。它不断地循环、不断地沉淀在商品空出来的流通位置上。
流通所以能够打*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这里存在的换出自己的劳动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这二者之间的对立。互相对立的独立过程形成内部的统一,它们的内部统一是运动于外部的对立中。当内部不独立(因为互相补充)的过程的外部独立化达到一定程度时,统一就要强制地通过危机显示出来。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发展了的运动形式。
因此,作为商品流通的中介,货币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