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物保护尤其是古建筑保护方面针对“保存现状”,“恢复原状”曾辩论不休。同时又对“原状”的界定又有争议。这也就是对今后在古建筑应如何更合理更科学的进行保护研究提出了课题。理念形成的正确与否将势必影响实践工作的方向。所以应重视理论以及理念的重要性,基础性。通过严谨的分析,不断的试验,来丰富更重要的是完善古建筑保护和究的理念。只有理念的完善才能更合理科学的进行文物保护和研究。
在“落架大修”时少有对现状和原状的争议,通过对应县净土寺保护的实践工作不难得出“原生态”的就地保护可以保存大量的“历史信息”,尽力的做现状“原生态”的保护,使历史信息的载体少受干扰。保留“现状”可以让更多的保护研究者从不同时期应用不同的手段与技术从不同的角度,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对于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文物古建等保护,关键在于“不移动”。对于“大落架”这样的大移动更应慎之又慎,尽量避免。而局部的修缮是“小干扰”但也要谨慎从事。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应提倡维护保养。维持不塌不漏。这种干扰最小的工程。
无论是“带病延年”还是“却病延年”其关键所在是“延年”。虽然有些古建筑因为时间,自然条件等等客观因素使其“小病缠身”但这种“小病”不是致命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文物保护工作中,从“治微杜渐”,“加固补强”这些办法入手,对文物,古建等要“却病”或“带病”。使其“延年”。
古建筑保护需要全民参与,共同保护,要恢复其固有的原始感觉,积极保护古建筑所处的环境,保护历史街区,还古建筑遗产一个原貌.一个固有的原始风格.原有的历史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