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售价净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倒挤,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4.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计算出售时的增值税税额
出售时的增值税税额=[卖出价-买入价(不得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1 6%)×6%
(2)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