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裴熔熔 实习生 朗润乾 王宇 文 记者 马腾飞 摄像/剪辑】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10周年的日子。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大河财立方推出系列解读视频,中原消费金融特别支持。
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为何保留5年时间?本期视频对此焦点问题进行解读。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个人信用报告中不仅要反映个人信用交易的现状,而且要反映其信用交易的历史情况。所以,即使偿还了欠款,曾经逾期的记录也还要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保留一段时间。
大家可以想象,如果今天把逾期了多年的欠款还上,明天就删除逾期记录,没有任何成本和代价的话,那还会有人按时还款吗?国家建立征信系统,就是要让守信行为得到褒奖、让失信行为受到惩戒,引导人们养成守信履约的良好习惯。
国外的不良信息一般是保存7年左右,我国为了做到过罚相当,给有不良记录的人重建信用记录的机会,规定不良信息保存期限是5年。
实习编辑:郎润乾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