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102000 施工成本管理(23分)
2Z102010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3分)
考点一: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施工成本管理应从工程投标报价开始,直至项目竣工结算,保修金返还为止,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根据建标[2013]44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人材机管利规税)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奖金
人工费 3.津贴补贴 ( 蒋家铁*)
4.加班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16单)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1.材料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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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2.运杂费
3.运输损耗费 (愿够好运)
4.采购及保管费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四、企业管理费(18年版教材变化)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13单)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
规费
七、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顶税额 。
考点二:按造价形成划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44号文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式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措施项目费(13多、14多)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三、其他项目费
考点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一、各费用构成要素的计算方法
(七)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2Z102013-19)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2.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 x 税率 (2Z102013-20)
3.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 x 扣除率 (2Z102013-21)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建筑业增值税
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前造价 x 11 % (2Z102013-22)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 ,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5.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Z102013-23)
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3%。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前造价 x3% (2Z102013-24)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
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公式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式中: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17多)
(二)措施项目费
1.国家计量规范规定应予计量的措施项目,计算公式为: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2.国家计量规范规定不宜计量的措施项目计算方法如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二次搬运费
(4)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基数*相应的费率)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2)计日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计价。
(3)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承包服务范围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施工企业投标时自主报价,施工过程中按签约合同价执行。
(四)规费和税金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计算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考点四: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例】某县城某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量为850m³,混凝土分项工程的人工费为100元/m³、材料费为300元/m³、施工机具使用费为50元/m³,管理费为分项工程人、材、机之和的10%,利润率为5%,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计算,规费按3%计算。
问题:
1.计算该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单价?
2.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措施费?
3.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造价?
1.100 300 50=450元/m³
450*10%=45元/m³
(450 45)*5%=24.75元/m³
混凝土分项工程的单价:450 45 24.75=519.75元/m³
2.混凝土分项工程的措施费:
850*519.75*20%=88357.50元
3.混凝土工程的造价:
(850*519.75 88357.50)*1.03=546049.35元
546049.35*1.03=562430.83元
考点五: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6单)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7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清单计价的基础,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作用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一)工程造价的计算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工料单价法
②综合单价法
③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2.《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利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需分项计算清单项目,再汇总得到工程总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单项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费 其他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 ∑单位工程报价
总造价= ∑单项工程报价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它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
该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例】综合单价=(人/料/机费 管理费 利润)/清单工程量
(三)措施项目费的计算
1.形式:
可以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余措施项目——可采用以“项”为单位计价,其内容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计价,不得参与市场竞争。
2.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例子)
①综合单价法
②参数法计价
③分包法计价
(四)其他项目费计算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
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
(五)规费和税金的计算
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六)风险费用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的内容及其范围,并在计价过程中予以考虑。
五、投标价的编制方法
投标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格,但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一)投标价的编制原则(14单、15多)
(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的描述决定了清单项目的实质,直接决定了工程的价值。是投标人确定综合单价最重要的依据。
A.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没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B.若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考点一: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建设工程定额是各类工程定额的总称。
考点二:人工定额
1.工人工作时间分类图(11、12、13、17单、13、14 、17多)
按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形式。
时间等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
人工定额制定方法:
1.技术测定法 2.统计分析法
3.比较类推法 4.经验估计法。
三、人工定额的制定方法
1.技术测定法
2.统计分析法
适用于施工条件正常、产品稳定、工序重复量大和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的施工过程。
3.比较类推法
对于同类型产品规格多,工序重复、工作量小的施工过程。
4.经验估计法
经验估计法通常作为一次性定额使用。
考点三:材料消耗定额
(一)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1.理论计算法2.测定法3.图纸计算法4.经验法
总消耗量=净用量 损耗量=净用量*(1 损耗率)
周转材料消耗影响因素:
1.一次使用量 2.二次补损 3.周转次数 4.最终回收折价
定额中周转材料消耗量指标:①一次使用量②摊销量
考点四: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一、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形式
(一)施工机械时间定额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净工作生产率×工作延续时间×机械利用系数(17、15单、13单、11单)
机械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16多、14单、12单、10单)
2Z102030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6分)
考点一:合同价款约定
一、合同类型的选择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14单)
采用单价合同时(量可调);采用总价合同时(量不可调)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发包人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考点二:工程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
(4)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结果双方签字确认,承包人不派人,视为认可。发包人不按时通知,计量结果无效。 (原则:谁有错不利于)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14单)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考点三: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合同价款应的调整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
(3)发( 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票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16单)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六、计日工(14多)(第3条和第5条)
(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目实施结束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
(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发生合同工期延误的:(16单)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二)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实调整
(涨价按高标准;跌价按低标准)
九、不可抗力(★★★)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十二、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14单)
考点四:工程变更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考点五:索赔与现场签证
1.索赔费用的组成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
考点六: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2)分段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
1.预付款的支付
(1)预付款的额度: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2.预付款的抵扣方式:
1.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约定比例时起扣,等比率或等额分期抵扣 。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T=P-M/N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40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主要材料、构件占合同金额的比重为50%,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为: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开始扣回,则该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是( )。 (2016)
A.1600 B.2000
C.2400 D.3200
网校答案:C
三、进度款的支付(11单)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4一建实务、15单)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七:竣工结算与支付
二、竣工结算的程序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核对。(不核对即认可)
3.竣工结算文件的签认
三、竣工结算款支付
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四、质量保证金
(3)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五、最终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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