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指导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查,提高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初步设计及后续各个建设阶段的工作服务,有效控制项目规模和建设投资,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要点。
1.2 本要点所称公共建设项目指:行政办公用房、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医疗卫生设施、教育科研设计机构用房、文物古迹和革命纪念建筑、城市通信设施、外国使领馆等。
1.3 适用范围。
1.3.1 本要点适用于编制与审查人员进行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政策性、完整性、技术性编制与审查;对于一般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查,除应依据本要点的条款外,尚应依据有关行业标准、现行规范及具体工艺的要求进行;
1.3.2 本要点适用于咨询设计人员进行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4 承办单位报请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1经盟市、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签发的申请报告;
1.4.2经业主签章的建筑方案设计确认单;
1.4.3 需审查的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为标准A4#本一式八份;
1.4.4审查需要提供其他的批准文件、附件及资料等。
1.5 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5.1 文本格式规范,附图、附表、附件齐全;
1.5.2 文本结构完整,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
1.5.3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5.4 文本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能够满足投资决策和编制初步设计的需要;
1.5.5 编制依据可靠;
1.5.6 建设规模、装修标准及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政策;
1.5.7 表述形式做到数字化、图表化;
1.5.8 建筑方案设计应节能、实用、经济、美观;
1.5.9 结构方案设计应安全、经济、合理;
1.5.10 设备方案设计应节能、经济、可行;
1.5.11 电气方案设计应节能、方便、可靠。
1.6 本要点所涉及标准以国家现行政策、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1.7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批准后,方可进入初步设计阶段。
1.8 编制和审查人员在执行本要点各条款时,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研究范围对本要点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与增加。
1.9 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排顺序:
1.9.1 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1.9.2 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1.9.3 目录;
1.9.4 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1.9.5 附件;
1.9.6 附图。
2总论编制与审查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2.1 | 项目背景 | |
2.1.1 | 项目名称 | 应与实际使用功能和规定的建设内容相一致。 |
2.1.2 | 承办单位概况 | 应包括单位的性质、行政级别、编制、人员数、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固定资产数等。 |
2.1.3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 应能反映立项报告、规范、标准等的可靠性及时效性;资料、信息的充足性及其广度、数量的支持性。 |
2.1.4 |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 应以符合项目本身及投资效益和区域、行业发展、城市规划几方面为重点来说明项目建设的理由是充分、合理的,从而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以能满足项目建设的主要建设条件为重点来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应从技术、工程、经济、环境等方案为重点来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需要: 1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2满足社会需求,获取经济利益的需要; 3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2.2 | 项目概况 | |
2.2.1 | 拟建地点 | 应写明项目所在盟、市、区(旗、县)及周边街道的名称。 |
2.2.2 | 建设规模 与目标 | 1应以表格的形式写明总建筑面积、层数、建筑总高、使用人数、床位数、 班级数、藏书量等; 2应写明建设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3应写明建筑等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节能目标等。 |
2.2.3 | 主要建设条件 | 应说明: 1项目所在地的法律、资源、气候、技术、资金、环境、社会、施工条件; 2城市消防及道路规划情况; 3场地周边的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配套情况; |
2.2.4 | 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 应说明: 1项目投入总资金数; 2社会效益; 3环境效益; 4经济效益。 |
2.2.5 | 主要技术 经济指标 | 推荐方案的建筑民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
2.3 | 问题与建议 | 应从以下几方面说明: 1主要建设条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采用标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建设规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3.1 | 需求分析 | 所表述的内容应成为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与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应涵盖: 1同类项目的布局及数量、规模; 2特定使用人数; 3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程度; 4项目投入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
3.2 | 建设规模 方案比选 | 所表述的内容应成为确定项目技术、设备、工程、原材料等方案及投资估算的依据。应提出两个以上方案以表格形式表示且应涵盖: 1总规划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建筑总高、绿化率、硬化率、停车泊位; 2使用功能、使用人数、床位数、班级容量、藏书量; 3建筑等级、结构型式、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4节能效果; 5施工难易程度、建筑材料供应; 6设备采购; 7经济性等内容进行比选。 |
3.3 | 推荐建设 规模方案 | 应符合: 1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环境、社会的要求; 2消防、人防及城市规划的要求; 3使用、节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经济、安全的要求; 5技术、施工的要求。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4.1 | 建设场地现状 | |
4.1.1 | 地点与地理位置 | 应清晰、准确表明项目所在盟、市、区(旗、县)及街道的名称和经纬度;以国家或地方独立坐标系表明用地位置的坐标。 |
4.1.2 | 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 摘述土地使用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
4.1.3 | 改、扩建项目现有场地利用情况 | 应以表格的形式比较现有场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改、扩建后的情况。 |
4.2 | 建设场地条件 | |
4.2.1 | 地形、地貌 | 应说明标高、坡度、降水量、日照、风向等。 |
4.2.2 |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 应说明建设场地的地质构造、地基承载能力、有无严重不良地质地段以及 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涌水量等。 |
4.2.3 | 周边建筑物与环境 | 应说明建设场地周边建筑物的类型、高度、风格及颜色,周边的环境是否 合适进行建设。 |
4.2.4 | 城市规划或区域性规划 | 应说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或区域性规划条件。 |
4.2.5 | 道路与交通 | 应说明铁路、公路、道路的运输能力及通行限制。 |
4.2.6 | 环境保护 | 应说明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
4.2.7 | 法律支持 |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程度。 |
4.2.8 | 公共设施 | 应说明建设场地周边的给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道路等的 供应数量、质量、价格、道路级别现状及发展规划是否能满足项目建设的 需要。 |
4.2.9 | 征地拆迁 | 应说明征地、拆迁、安置途径、补偿标准以及拆迁安置所需投资的情况。 |
4.2.10 | 施工场地 | 应说明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的情况。 |
4.3 | 建设场地条件比选 | 对于改、扩建项目或已取得选址意见报告书的项目,此部分内容可从略。 |
4.3.1 | 建设条件比选 | 应以表格的形式对两个以上方案就土地权属类别、占地面积、地形地貌、 地质、地震、征地拆迁安置、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施工等等进行工程条 件比选确定。 |
4.3.2 | 投资条件比选 | 应以表格的形式对两个以上方案就土地购置费、场地平整费、基础工程费、 场外运输投资、场外公用工程投资、防洪工程投资、环境保护投资,以及 施工临时设施费用等进行经济性条件比选确定。 |
4.4 | 推荐建设场地方案 | 推荐场址地理位置图应标明场地四周界址、各功能区、取水点、排污点、 供热点、供气点、供电点、通讯点等位置,以及与周边建筑物、设施的相 互位置。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5.1 | 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 1应符合以人为本、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2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3应坚持环境治理设施“三同时” 的原则。 |
5.2 | 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 对于前期已进行过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的项目,此部分内容应说明: 1招投标的组织机构名称; 2招投标的形式及招标文件编号; 3招投标的结果并附中标通知书。 |
5.2.1 | 总平面布置和功能 | 应说明: 1平坡布置还是台阶式布置,主要建筑朝向; 2各功能区相对位置; 3主要出入口位置; 4业主对总平面各个区域的功能要求等等。 |
5.2.2 | 规划设计方案概述 | 应从规划设计思想、原则、手法、风格、结构、空间、序列、节点等几方面内容描述。 |
5.2.3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
5.3 | 建筑设计方案 | 对于前期已进行过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的项目,此部分内容应说明: 1招投标的组织机构名称; 2招投标的形式及招标文件编号; 3招投标的结果并附中标通知书。 |
5.3.1 | 建筑设计方案概述 | 主要应从建筑设计思想、原则、功能、安全疏散、保温节能等几方面内容描述。 |
5.3.1.1 | 建筑艺术与风格 | 主要应从建筑设计手法、风格、色彩、比例、尺度、符号等几方面内容描述。 |
5.3.1.2 | 建筑特征与结构 |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
5.3.1.3 | 建筑功能与面积 | 应以表格的形式详细说明各部分建筑的使用功能及面积分配情况。 |
5.3.1.4 | 建筑物与城市的协调 | 主要应从建筑造型、风格、色彩、层数与城市文脉的关系来描述建筑物与城市的协调。 |
5.3.2 | 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 | |
5.3.2.1 | 平面布置和功能 | 应以表格的形式详细说明: 1各层平面的功能划分; 2主要疏散楼梯、电梯的位置; 3业主对各层平面的功能要求等等。 |
5.3.2.2 | 主体工程 | 应描述土建工程的技术方案特点及要求,包括地基处理、基础的选型等。 |
5.3.2.3 | 辅助工程 | 应分别描述给排水、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电气等专业的系统形式及要求。 |
5.3.3 | 主要设备 | 主要设备表。 |
5.3.4 | 配套设施 | 应说明市政或区域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燃气、供电、通风、空调等设施的具体配套情况。 |
5.4 | 建筑设计方案比选 | 应以表格的形式对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就建筑艺术与风格、建筑特征与结构、建筑功能、建筑物与城市的协调及经济性进行比较确定推荐方案。 |
5.5 | 主要建筑物工程一览表 | 推荐方案的主要建筑物工程一览表。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6.1 | 节能措施 | 应说明: 1节能目标、体型系数、窗墙比、天窗屋面比的限值及建筑保温的措施等; 2热力管网系统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 3是否选用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
6.2 | 节水措施 | 应说明: 1是否采用了节水型设备; 2供水系统是否采取了防渗漏措施; 3是否设置了污水、雨水回收设施; |
6.3 | 节电措施 | 应说明节能产品的利用情况;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7.1 | 场地环境现状 | 主要应说明项目所在地: 1大气、水体、地貌、土壤等自然环境状况; 2居民生活、文化教育卫生、风俗习惯等社会环境状况; 3名胜古迹、水源保护地、风景区等特殊环境状况; 4森林、草地、湿地、动物栖息、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状况; |
7.2 | 施工与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 主要应说明项目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破坏及污染环境的因素。包括: 1对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破坏; 2对名胜古迹、水源保护地、风景区的破坏; 3废气、废水、噪声及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等等; 4废气、废水、废弃物排放一览表及噪声源一览表。 |
7.3 | 环境保护措施 | 1应说明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废气、废水、噪声及废弃物治理措施的方案; 2治理方案比选内容包括: a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和可得性; b对比治理前后的环境指标,能否达标; c对比所采用的管理和监测方式的优缺点; d投资收益比一览表。 |
7.4 | 环境保护设施与投资 | 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设备与投资一览表。 |
7.5 | 环境影响评价 | 主要应说明环境保护治理方案技术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合理。包括: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 2废气、废水、废弃物的排放及噪声治理是否达标; 3是否坚持了“三同时”原则; 4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否统一; 5废气、废水、废弃物是否采取了再利用措施等。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8.1 | 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 | |
8.1.1 | 主要隐患部位 | 应说明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的振动、噪声、高空、高温、高压、辐射、地下等部位。 |
8.1.2 | 有害物质种类及危害性分析 | 应说明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原材料和成品具有: 1易燃、易爆、毒害、腐蚀、辐射等的物理化学性质及种类; 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以及造成职业病的可能性。 |
8.2 | 安全设施 | 应针对具体项目说明: 1是否选择无危害的设备; 2危险部位和危险作业是否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3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及安全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4易产生职业病的场所是否提出防护和卫生保健措施。 |
8.3 | 消防设施 | 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及项目特点,具体说明: 1场地周边公安消防机构的规模、装备、距离等; 2项目对公安消防机构的依托程度; 3确定易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类别及等级; 4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提出消防监控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配置方案。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9.1 | 组织机构设置 | 应说明: 1现有组织机构、管理层次、人员构成等是否满足项目的需要; 2项目执行机构的层次是否具备指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3是否根据项目类型及特点设置组织机构; 4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法人代表及经营管理人员能否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偿还债务等责任。 |
9.2 | 人力资源配置 | |
9.2.1 | 依据 | 应包括: 1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 2建设规模; 3项目性质; 4人员素质; 5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 6同类项目的情况。 |
9.2.2 | 内容 | 应包括: 1根据项目类型及特点提出工作时间、工作制度方案; 2人员数量是否与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一致; 3人员素质是否满足项目的需要; 4物业管理等服务人员的配置方案; 5组织机构框图。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0.1 | 建设工期 | 是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大小、建设难易程度、以及施工条件等具体情况从项目永久性工程开工之日到项目全面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时间来科学的、现实的提出。 |
10.2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是否根据工程实施各阶段工作量和所需时间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对时序作出安排。 |
10.3 | 项目实施进度表 | 横线图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1 | 招标范围 | 内容应合法、全面。 |
11.2 | 招标组织形式 | 应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投标代理机构。 |
11.3 | 招标方式 | 应根据项目特点、规模及现行法规确定。 |
11.4 | 招标情况 | 根据招标内容及项目特点分别阐述招标的目的、标准及目标。 |
11.5 | 招标基本情况 | 招标基本情况表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2.1 | 投资估算 | |
12.1.1 | 编制依据 | 1能够满足编制投资估算深度的方案设计各类图纸和有关说明及表格等; 2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期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其他有关规定及标准等。 |
12.1.2 | 编制方法 | 一般应采用指标估算法,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般土建及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等工程费用,应以建筑面积或体积为单位,依据相应专业的投资估算指标或参考已建成的相近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的造价结算资料,并考虑价格变化因素进行估价; 对投资有较大影响的单项工程或无适当估算指标或相近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结算资料的工程,应根据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主体工程实物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数量,依据综合定额或概算定额进行估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根据国家或当地现行工程计价规定估价。 |
12.1.3 | 表现形式 | 应符合国家发布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中价协【2007】003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投资估算应单独成章,包括: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投资估算汇总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等内容,格式应符合规定。其中: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方法、编制依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关参数及率值的说明、特殊问题的说明等。 |
12.1.4 | 费用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 公共建设项目的估算费用构成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其费用内容应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 |
12.1.4.1 | 建筑工程费 | 包括用于公共建设项目中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及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总图竖向布置及大型土石方等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 |
12.1.4.2 | 安装工程费 | 包括用于公共建设项目中各种机电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工艺等设备的组装和安装及配线;配套的室外供热、供排水、供气、供电、通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程的各种管道、配件和阀门等安装工程的全部费用。 |
12.1.4.3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包括为建设公共建设项目而购置或制造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费包括设备本身的费用以及购置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等全部费用。 |
12.1.4.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一般包括:建设用地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租地费用等)、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等内容,若可获当地政府部门的减免,应作出说明并附依据。本项目不发生的费用可以不列。 |
12.1.4.5 | 基本预备费 | 预备费中用于工程变更、洽商、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工程缺陷修复、未预见的地下障碍物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由于超长、超宽、超重引起的运输费用增加等费用。 |
12.1.4.6 | 价差预备费 | 预备费中为建设期间由于价格可能发生上涨而预留的费用。 |
12.1.4.7 | 建设期 贷款利息 | 建设项目建设期发生的应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
12.1.4.8 | 流动资金 | 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料、燃料、备品备件,以保证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非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列流动资金。 |
12.1.4.9 | 铺底流动资金 | 为保证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需要在项目资本金中筹措的自有流动资金,该资金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计算后列入总投资。非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列铺底流动资金。 |
12.1.5 | 投资估算表 | 表达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表格,主要包括:投资估算汇总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等。 |
12.1.5.1 | 投资估算 汇总表 | 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部费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费用划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并考虑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含铺底流动资金)等。 其中: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应以各自的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的计算结果为依据计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的计算结果计列;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计列。 |
12.1.5.2 | 单项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 | 应反映出建设项目中的全部单项工程内容,且每个单项工程应包括其全部单位工程项目的费用。工程费用应划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等,该估算表应反映出相应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 |
12.1.5.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 | 应当全面反映拟建项目所需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计算依据准确、表现形式符合规定。该计算表应反映出各项费用的名称、计算式、金额、计算依据及必要的说明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应结合拟建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已经有合同或协议明确的费用按合同或协议金额计列;无合同或协议的费用以国家和行业部门、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估算。 |
12.2 | 资金筹措 | |
12.2.1 | 投资计划表 | 以表格的形式反映出项目分年度的投资计划额度。 |
12.2.2 | 资金筹措 方式与来源 | 明确说明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 |
12.2.2.1 | 各级政府 财政拨款 | 明确说明财政部门为该项目拨款的数量。 |
12.2.2.2 | 社会集资 | 明确说明社会有关单位为该项目筹集的资金数量。 |
12.2.2.3 | 国内外 捐赠资金 | 明确说明项目得到的捐赠资金数量。 |
12.2.2.4 | 个人出资 | 明确说明项目得到的个人出资数量。 |
12.2.2.5 | 银行借款 | 明确说明项目需要向银行借款的数量和还款计划。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3.1 | 财务评价基础数据选择 | |
13.2 | 服务收入支出预测 | |
13.2.1 | 服务收入估算 | |
13.2.2 | 服务成本估算 | |
13.3 | 财务评价指标 | |
13.3.1 | 单位功能(或者使用效益)投资 | |
13.3.2 | 单位功能运营成本 | |
13.3.3 | 借款偿还期(指负债建设项目)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4.1 |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 对于公共建设项目而言,项目在建设和使用期间主要应说明: 1是否可能引起当地文化教育水平、卫生健康程度、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以及对当地人文环境的影响; 2是否符合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3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或者当地居民的宗教信仰; 4是否会引发民族矛盾、宗教纠纷和社会安定; 5是否可能增加就业机会和失业人数; 6是否说明哪些人受益或受损; 7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妇女、儿童、残疾人员的利益; 8是否提出了减小不利影响的措施建议; 9结论应以项目社会影响分析表的形式反映。 |
14.2 | 项目与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 | |
14.2.1 | 不同利益群体对项目的态度及参与程度 | 对于公共建设项目而言,项目在建设和使用期间主要应说明: 1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不同利益群体对项目的态度及参与程度; 2结论应以社会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分析表的形式反映。 |
14.2.2 | 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态度及支持程度 | 项目在建设和使用期间主要应说明: 1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支持与配合情况; 2结论应以社会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分析表的形式反映。 |
14.2.3 | 地方文化状况对项目的适应程度 | 项目在建设和使用期间主要应说明: 1现有技术、文化状况能否适应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2结论应以社会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分析表的形式反映。 |
14.3 | 社会风险分析 | 1是否对可能影响项目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识别和排序; 2各种社会不利因素的选择是否准确; 3对可能引发民族矛盾、宗教纠纷和社会安定的因素,是否提出了防范措施; 4结论应以社会风险分析表的形式反映。 |
14.4 | 社会评价结论 | 应明确说明: 1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2推荐方案能否与当地社会关系协调、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 3推荐方案是否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一致; 4推荐方案是否有利于项目与所在地区利益协调一致; 5推荐方案是否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社会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等内容。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5.1 | 推荐方案总体描述 | 推荐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论证结果应包括: 1需求预测、资源条件、建设规模及建筑方案、原材料及能源供应、环境影响、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方案实施的基本条件等等; 2推荐方案的不同意见应实事求是地说明,对其存在的、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应充分地阐述。 |
15.2 | 推荐方案优缺点描述 | |
15.2.1 | 优点 | 应全面描述推荐方案的优点。(以表格形式反映) |
15.2.2 | 存在的问题 | 应充分地阐述存在的、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以表格形式反映) |
15.2.3 | 主要争论与分歧意见 | 应实事求是地罗列说明在方案论证过程中的主要不同意见。 |
15.3 | 主要对比方案 | |
15.3.1 | 方案描述 | 应全面、具体描述推荐方案的内容。 |
15.3.2 | 未被采纳的理由 | 应阐述未被采纳方案的主要内容、优缺点及原因。 |
15.4 | 结论与建议 | 应明确提出项目和推荐方案是否必要、可能、可行的结论意见。建议内容应包括: 1、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实施中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和工作安排的意见、建议; 2、项目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相应的意见、建议。 |
序 号 | 项 目 | 内 容 |
16.1 | 附件 | |
16.1.1 | 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 盟(市)、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关于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及报审申请报告。 |
16.1.2 | 项目选址意见报告书 | 城市规划部门有关项目选址意见的批文。 |
16.1.3 | 环评报告 | 环保部门有关项目环境影响的批文。 |
16.1.4 | 土地、规划、人防、人事、工商、资质等 | 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及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 4民用建筑工程人防许可证; 5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同类项目的发展规划布局; 6人事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表;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8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等等。 |
16.1.5 | 有关协议 | 应有给排水、电、汽、燃气等的供应协议。 |
16.1.6 | 资金来源 | 应有项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
16.1.7 | 合资项目 | 应有合资单位有关承诺的协议。 |
16.2 | 附图 | 应以A3#白图与文本装订成册。 |
16.2.1 | 项目总体规划图 | 1区位图; 2总平面布置图: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绿化、停车位、高层建筑室外消防扑救场地布置等。 |
16.2.2 | 主体工程图 | 内容应完整、正确、功能合理、体系安全,主要包括: 1各层平面图; 2沿街或主要立面图; 3层高变化处的剖面图; 4基础平面布置图及断面图; 5大跨度结构梁、柱布置图等等。 |
16.2.3 | 辅助工程图 | 内容应反映出配套设施的完整、准确、先进、经济合理,主要包括: 1各专业总平面布置图; 2各专业系统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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