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打卡异常存在的原因,钉钉打卡提示手机打卡异常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3-10-31 07:37:46

钉钉打卡异常存在的原因,钉钉打卡提示手机打卡异常(1)

考勤作为劳动力管理的一部分,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项制度,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我们往往都处在考勤或被考勤的制度之下,上下班打卡、年休假、外出等等,都属于考勤管理的范畴。

前不久,一起因钉钉考勤问题引发的案件引起了公众的热议。报道称,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的小周,突然被公司辞退,理由是“工作期间弄虚作假多次旷工”。小周心存不服,但公司却以他手机中“钉钉”软件的考勤记录作为依据,坚持辞退有理。最终,这起由手机APP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钉钉打卡异常存在的原因,钉钉打卡提示手机打卡异常(2)

案情摘要

2015年5月,小周与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小周任公司运维部门运维专员。在小周签收的《员工手册》中载明,公司实行指纹考勤管理,若员工未向公司说明理由无故旷工,累计到一定天数后,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016年8月23日,文化传播公司向小周发出了《合同解除通知书》,认定小周作为一名外勤员工,无视公司相关考勤规定,从2016年5月至8月累计外勤签到迟到24次,无故旷工17天,且外出签到地点与递交人事部门外出登记地点严重不符,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故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2016年8月24日,小周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5万元;支付2016年6月1日至同年8月23日的高温费600元。裁决认定由公司赔付小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5万元及高温津贴556.32元。

2016年12月,文化传播公司起诉至上海静安区初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5万元,仅同意支付高温费556.32元。

案情焦点

如何认定小周的考勤情况?

仲裁管理

文化传播公司声称钉钉软件记录,小周存在迟到、旷工的严重违纪行为,而上述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规定。根据指纹考勤记录和钉钉考勤记录显示,小周存在既无指纹打卡记录也无钉钉签到记录的情形,有多个半天无指纹打卡记录但有钉钉签到记录,钉钉签到记录的时间显示上午9点以后或下午3点以后。

而小周否认自己存在迟到及旷工的行为,认为公司《员工手册》只是针对办公室员工规定了指纹考勤制度,而自己属公司外勤人员,不受该考勤制度约束,他也从未看到过公司的外勤考勤制度及使用“钉钉”考勤的相关规定,况且《员工手册》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未作公示。

法院综合考虑公司未给予小周相关处分,且向小周全额发放了2016年5月至8月期间的工资,法院认定该公司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小周存在迟到、旷工的情形,现公司单方解除与小周的劳动合同属违法,理应支付小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5万元,考虑到公司愿意支付高温费556.32元与法不悖,遂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案件警示

这是一起因钉钉考勤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果是用人单位败诉,凸显了用人单位在实际考勤中存在着的考勤管理漏洞。

一、《员工手册》未经过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本案中,企业关于“员工违纪事实”及“《员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的证明”存在一定瑕疵。

《员工手册》作为企业内部的小法律,对企业的作用非同小可,小到员工的日常管理,大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一部好的有效的《员工手册》都无疑是企业保驾护航的有利工具。

那么,如何使《员工手册》既能符合法律法规,又能成为企业的有利证据?第一,要经过民主程序;第二,要向员工公示,这两个生效要件缺一不可。

二、没有完善的考勤制度。本案中,企业没有让员工对自己的考勤情况进行确认。即使使用了电子化考勤设备甚至是指纹考勤乃至面部识别考勤设备,这些设备仅仅只是记录而已,在举证中,司法机关不一定会采信。

完整的企业考勤管理,应该包含着以下六个部分:

通过这次典型案件,希望各位企业 HR 提高警惕,务必在意《员工手册》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环节,同时,采用一套完整的考勤管理制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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