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操作要求
脚手架搭设技术措施
1、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2、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6条的规定;
(2)、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 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4、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2)、 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1条的规定;
(3)、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5、 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2)、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3)、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 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 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 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 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6)、 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7)、 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8)、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M2.5的砖墙。
6、 脚手架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2条、第6.3.3条的规定。
7、 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2)、 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8、 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9、 脚手架门洞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5节的造规定。
10、 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 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 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 对接口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1、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 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 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4条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13、 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纵向水平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4、 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外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接地处理。
15、 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16、 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篾混用。
17、 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18、 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19、 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20、 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21、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22、 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脚手架拆除技术措施
1、 拆架前: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 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4条、第6.6.4条、第6.6.5条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 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4、 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5、 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拆除纵向水平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件。
6、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7、 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 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9、 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10、 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构配件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11、 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12、 当天离岗时,应及时加固尚未拆除部分,防止存留隐患造成复岗后的人为事故。
13、 如遇强风、大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14、 翻掀垫铺竹笆应注意站立位置,并应自外向里翻起竖立,防止外翻将竹笆内未清除的残留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五、 检查要求
1、 脚手架搭设前,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构配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清除出场
(1)、 构配件应有相应的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 构配件应有相应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 当对构配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实验。
2、 脚手架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检查评分表进行。
3、 脚手架使用期间的检查
(1)、 脚手架使用期间必须设专人经常检查,当其从安全维护架转换为装饰施工时,必须及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才能使用。
(2)、 检查后不合格部位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准许继续使用。
4、 脚手架必须验收检查合格后办妥脚手架验收手续,在脚手架醒目处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5、 架体内必须做到每层封闭(即进行隔离),且不能大于4步。
6、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 计算书
型钢悬挑脚手架(扣件式)计算书
计算依据:
1、《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5、《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架体验算
一、脚手架参数
二、荷载设计
计算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