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1年8月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都明确:
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同时可以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地每年要明确不少于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组织工程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迅猛发展和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缺资金”的严重问题也日显突出,20%左右的项目自有资金是项目启动的关键。今天就来说说这20%的资金,或者说是国有项目立项后,需要的20%的启动资金如何解决的问题。
当下,各地地方政府负债偏高,很多项目立项后无法启动;结合央企投资相关规定,央企垫资也不能直接解决20%的启动资金。地方政府缺钱,需要项目启动资金;央企拥有较高的银行授信和大量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拥有较高的银行授信。如果地方政府有好项目,可以解决了地方政府项目启动资金,也能解决央企的优质项目资源问题;同时,通过保理的相关产品,还能解决合法合规性问题,基于多方需求,由此催生了保理等金融机构项目前融的相关业务。
该业务的核心要素如下:
1、项目被央企认可或有在建工程
2、地方政府核心领导支持
3、能够协调地方银行配合
4、有公开评级的平台公司,最好是AA 评级以上,AA评级可以考虑
大概的业务流程如下:
1、央企有较高的银行授信和大量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也有较高的银行授信;
2、保理公司买断【一定程度的打折】央企的应收账款,资金回流央企,可解决央企减两金降负债;如果资金不回流央企,可作为央企的表外资金;通过再保理和受托支付等手段,可以将资金借给地方政府;解决地方政府项目启动资金的问题。
3、保理公司通过合规的产品,解决地方银行不良率的问题,换取银行对地方平台公司的新增授信;还能不增加地方政府负债的情况下解决项目的20%的自有资金或购买地方债,确保完成地方政府优质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具体的资金路径由专业的保理负责设计和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