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虽写明的是年息一分五厘,但借款人理解的是年利率1.5%,出借人理解的是年利率15%。到底哪一个理解得对?请看日前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5月6日,李某因经营周转向冯某共借16万元,同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今借款冯某现16万元,年息为1.5分,期限一年,到期后本息共还”。2016年8月22日,李某再次向冯某借款2万元,同样出具借条一张,除借款金额外,内容与5月6日的借条内容一致。借款到期后,冯某向李某追要借款,但因各种原因至今尚未给付,故冯某诉至本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利息从借款之日其按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李某抗辩认为借款是事实,但当初约定利息是年息一分五厘,应该是年利率1.5%。
法官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李某向冯某借款18万元,有其出具的借款借据予以证实。争议焦点在于对年息一分五厘的理解。《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释义:“分,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厘,利率单位,年利率1厘是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一厘是每月千分之一”。因此,从字典中关于“分”与“厘”的解释,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及民间借贷交易习惯,本案年利率一分五厘应当按照15%计算。法官通过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被告最终认可原告关于利息的主张符合借款时双方合意,对此本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结案。
说法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从这一条款我们可以看出,文义解释是首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合同的条款是用语言文字构成的,因此解释合同必须先由词句的含义入手。一些词句在不同的场合可能表达出不同的含义,所以应当探究当事人 订 立 合 同 时 的 真 实 意思。交易习惯也称为交易惯例,它是人们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在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在经济交往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成为这一地区、这一行业的当事人所公认并遵守的规则。因此,依照交易习惯解释合同条款,也是十分必要的。
本案中,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利息的约定不够明确所导致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借贷双方经常根据生活经验进行约定,对于利息中“分”“厘”往往会有不一样的理解。本案从字典中具体字、词的释义入手,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及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引导双方当事人探究双方订立借款合同时的真实意思,最终调解结案。
来源: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