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估价是指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基础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及招投标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所做的测算系统。而工程估价是对整个工程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做出科学的推测和判断,从而在确定工程造价。不过在建筑工程估价中经常会存在一些问题,下面简单的分析一下建筑工程估价中的七个问题。
1.暂估价项目设置混乱
暂估价项目设置的混乱,会导致工程结算时,相关措施费用、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用、规费、税金等的计取同样陷入混乱。其主要包括下面这些方面: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界定不清,将专业工程暂估价列入材料暂估价项目甚至分部分项工程中,业主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也列入暂估价中,将设备价格列入暂估价项目。
2.暂估价项目设置过多
由于暂估价理论上是在结算阶段按实调整的,所以暂估价项目设置过多且未考虑到暂估价实际价格的因素,有可能会突破招标人的预算投资规模,使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失去控制,再加上工程建设阶段暂估价项目管理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无形当中给招标人自身增加了很多风险。
3.暂估价发布的价格内容组成问题
暂估价发布价格时缺少内容界定,因此在随后确定的分包价款及材料价格无法与之对应,也会在结算时导致重重争议。其主要是对其价格的组成明细缺少说明,主要包括材料暂估价是否包含采购管理费及现场保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包含相应的措施费用及规费等。
4.暂估价项目缺乏约束力
暂估价项目缺乏约束力的情况主要有:部分招标发包方在工程建设中将普通的分部分项工程与建筑材料也作为暂估价计价暂时计入工程总承包价格,易引起工程结算混乱。暂估价项目发布之后,事先未约定或在建设过程中任意改变材料的供应方式或是专业工程的分包方式,易引起工程建设管理混乱。
5.暂估价项目缺少规范
如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合同的规范签订也容易受到忽视,缺少包括招标人、总承包人及分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工程的变更,分包工程定价方式、分包工程的价款与支付等方面内容的约定,均易造成工程结算中的纠纷隐患。
暂估材料单价部分,如为乙供时,往往缺少合理规范的价格招标或价格认定的方式、程序等,往往由招标方单方面定价,定价过程又过于随意,价格过高时易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增加工程结算时的难度,价格过低时施工企业会拒绝采购,从而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的难度。
6.暂估价定价过程中其价格内容组成模糊
对于暂估价定价过程中其价格内容组成过于模糊和笼统,比如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组成是否包含相应的措施费用及规费等,是否考虑总承包方配合内容因素在内等等暂定材料价格的组成,是否包含采购管理费及现场保管费。
7.暂估价竣工结算时的调整
暂估价中的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在结算时都存在差价,而差价部分的结算涉及相关总承包合同价格、措施费、规费、税金的计取,当前的规范性文件或总承包施工合同中普遍缺少相应条文或条款约定,致使工程结算时产生大量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