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李钢强 安全论坛 2022-03-22 20:56
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职责
(四)
《》这篇文章(点击文件名即可阅读原文)整理出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三大体系等容易理解错误或易产生混淆的概念。本文详解“安全生产职责”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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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综上所述,企业所有人员都应有安全生产职责,企业所有人员安全生产职责都应当依法制定(见《》、《》和《》,点击文件名即可阅读原文)。
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职责的方法首先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制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其职责内容不能照搬照抄,做到既满足《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各项职责的规定,又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并且各项职责内容的履行能够阐述、对照执行、可追溯。
制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的关键,因为企业所有部门与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源头均来自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层层分解和落实。
可以这么说,不能制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就不可能有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完善。
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职责内容是第一项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就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何做好制度保证,即建立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关键人员岗位、责任体系运行方式以及督促检查机制等,否则只是照搬照抄这句话是空洞的,遇到责任追究很难说得清如何履行了该项职责。
第二项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在第一项职责基础上实施的第二项职责,做不好第一项职责,很难兑现第二项职责。“组织制定”必须要明确如何组织、哪一个部门或人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定,实际上《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职责就有要求,这是分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职责的有关规定,但是特别要注意的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职责关于“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是完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或组织、或参与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决定,有可能是企业管理机构或部门以及其他人员组织拟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参与。此外好要注意“拟订”而不是“制定”,最终“制定”权力归企业主要负责人所有。有关“实施”也必须明确,即所有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何种方式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所以,同样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二项职责也不能照搬照抄,而是要有具体的“组织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够阐述并要有相应的实施记录可追溯。
第三项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同样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职责中也有分解落实的表述,即“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同上所述,还是要关注“组织”或“参与”的规定,即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并不专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有可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是负责参与。同样,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三项职责也不能照搬照抄,而是要有具体的“组织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够阐述并由相应的实施记录可追溯。
第四项职责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这一条重点在于“保证”,如果照搬照抄这一项职责显然是空洞的,因此有必要解释如何做到“保证”,因此该项职责同样要由具体的部门及人员配合,并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和计划加以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明确如何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
第五项职责是“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虽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等职责,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必须明白仅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这些职责内容是不能够做到“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只是其职责范围的“及时排查”,它不能够完全做到“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员的,必须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做到安全生产检查人人有责、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方可做到“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当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思考如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这项双重机制建设和落实并不是仅仅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完成的。实际上双重机制的建立与第一项职责中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紧密相关的,完善了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机制也就顺势建立和落实了。因此,本条的重点是如何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现隐患就事故理念的落实。
第六项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样《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职责有对这项职责的相应分解落实的要求,即“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同样,有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并不专门是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完成的,需要企业全员参与。因此,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确相应的部门及人员组织或参与,并要有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和文件来落实,具体实施还必须要有相应的记录和督促检查机制,也不能照搬照抄这项职责的内容。
第七项职责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这项职责亦不能照搬照抄,而是要由相应的制度和具体的事故报告规范之,此规定一方面要满足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要求;另一方面还要由企业内部的有关事故报告程序和各类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方法,因为事故有大有小,并不是所有事故都必须上报有关部门,再则根据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许多隐患也将在有关企业事故报告制度中得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把伤亡事故以及一些重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该项职责并不仅仅局限于国家规定的等级事故报告,它涵盖了企业生产活动中大大小小事故的报告,其中包括隐患的报告及处理。
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职责的内容能够依法并结合企业生产活动的实际制定,才能奠定企业其他各项安全生产职责的制定。很明显,这七项职责的内容并不完全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一人能够完成的,每项职责内容都涉及到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并需要层层分解落实。
落实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将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层层分解落实,其原则还是既要依法制定,又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并且各项职责内容的履行能够阐述、对照执行、可追溯。
这里的“依法制定”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如满足《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已规定了从业人员三项基本职责的要求,即遵章守纪职责、提高技能职责和危险报告职责,以及其他法律条款的要求(关注:这里的从业人员应该泛指所有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并不完全是指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另一方面满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出的各项职责内容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因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延伸,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就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总之,在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职责时必须杜绝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有关职责内容空洞、不能阐述、难以执行、做不到可追溯性等都是不可取的。由于生产活动是动态的,所以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也是动态管理的。
因此,每个企业的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也不能照搬照抄,不应完全相同,所以本文未有具体给出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
(完)
注:本篇内容,由下列系列文章组成:
《》;
《》;
《》
并参考:
《》;
《》;
《》
点击以上文件名即可阅读原文。
附:关于制定安全生产职责的测试题(含答案)
1、判断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必须依法制定。
(答案:对)
2、判断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在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时必须按照该条规定的条款写进规章制度中,不得改动。
(答案:错)
3、填空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条款为( )项。
(答案:七)
4、单选题:《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条款是( )。
A、第五十七条
B、第五十八条
C、第五十九条
D、以上者
(答案:D)
5、单选题:《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的三项安全生产基本职责适用于( )。
A、企业主要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企业其他人员
D、以上三者
(答案:D)
6、单选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负责组织拟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A、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企业办公室及其相关人员
C、企业其他部门及其他人员
D、以上三者均可
(答案:D)
7、简单题:简述制定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职责的原则。
(答案:①依法制定;②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际;③各项职责内容的履行能够阐述、对照执行、可追溯。)
8、思考题: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性。
(答案:制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的关键,因为企业所有部门与人员安全生产职责都是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分解而来的。)
9、思考题:如何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答案:围绕不能照搬照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各项条款展开,具体内容见本文章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