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小时前,有粉丝找到我,发了我一张截图,问我怎么办。
说实话,这种情况负债人真的感到无奈。
“法催时代”,债权方就是想尽各种办法恶心负债人。我敢说,1~2个月多半都是会解冻的。
债权人通过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的微信、支付宝及其他的相关账户来给债务人施加压力,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催款手段,更成为压死债务人的最后一根稻草。国家对暴力催收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强,今后可能会变成常态化的手段。
债务人的微信、支付宝被冻结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个是显示“财保”,一个是显示“执保”,一个是显示“执”。
一个一个来说,以微信为例。
“财保”
这个和诉前保全有关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微信、支付宝、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
冻结则是债权方近年来最喜欢惯用的伎俩,因为成本低,也能对债权人起到施压效果,继而债务人通过各种方法筹集资金,起到还款的举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前款规定,自动转为诉讼、仲裁中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连续计算,人民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所以说,债权方如果不起诉,那么你的微信、支付宝账户会自动解除冻结。而我遇到的实际情况有:一些“聪明”的债权方在冻结到期后,会选择另外一个法院继续对你持续冻结。恶心不?
“执保”
这个和诉讼保全相关。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简单点说,就是债权方依法把你起诉后,在判决之前申请法院对你微信账户的冻结。
“执”
就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对你微信账户的冻结。
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如果你不慎被执行,也只能向执行法官申请保留个人和家庭的基本生活费,也可以申请保留一个账户作为生活使用,额度基本在3000内。
那怎么去应对呢?
第一,正常去填写财产报告令,要实事求是的填写。
第二,去社区和村委开具一份家庭成员情况说明书,父母需要赡养的,孩子需要上学的,老婆带孩子没有收入的等等,把家庭结构说清楚,这个至关重要。
第三,到公司开具收入证明,或者是到打卡工资的机构的流水,证明自己的收入相对比较固定和单一。
第四,直系亲属或者是个人有重大疾病的,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情况特殊需要保命。
第五,自己写一份答辩状。说明当前的真实情况和未来有可能解决的时间,表达如果被限制,将会影响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以上资料要么当庭递交,要么远程递交,那么就可以保住你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那怎么去解决冻结的问题:说一千道一万,钱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得有钱去解决。有钱就去协商最佳的还款方案;没钱就只有“躺平”,暂时不用管了,努力挣钱,等有钱再去协商减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