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三月份都是开人大和政协两会的时候,也是代表们踊跃提议案的时候。
本文提一个建议,看有没有可能作为议案被采纳。
标题所称“某些亲缘关系称谓”,具体说吧,就是社会上“外公”、“外婆”、“外甥”、“外孙女”等亲缘关系称谓,提议把那个打头的“外”字改掉。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国传统的亲缘关系称谓,对妻子还有“内人”、“内子”的叫法,妻子姊妹的孩子也因而有“内侄”的叫法。
可煞作怪的是,怎么到了妻子的父母、妻子的孙辈,妻子的有些侄辈,就统统被一个“外”字给冷冷地打发了呢?
这里面有旧家族及家庭关系中,女儿是“丈夫家的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等等见外看法的原因。而见外的看法,有着当时社会包括家族姓氏、财产继承以及归葬、祭祀等森严的宗法制度及其习俗的根据。一个“外”字,确实是社会现实的投影。
问题是,现在的社会,男女平等了,宗法制度见外女方的那些旧规矩旧讲究旧习俗,已经少之又少,相应的观念和生态也更新了。关乎女儿的亲缘关系称谓却滞后于社会变化,越来越让人觉得别扭,为什么不与时俱进改变?
其实,有些改变已经在民间悄悄进行了。比如,很多人家,取消了什么“外公”、“外婆”的叫法,一律统称“爷爷”、“奶奶”;也取消了什么“外孙”的叫法,一律就是“孙”。
这样的民间改变,改除了讨人嫌的“外”字,反映了如今没亲缘为“外”的现实,固然值得肯定。但不能清楚地区别不同亲缘关系,还是有缺憾。通过称谓清楚地区别亲缘关系,可以使得各种复杂关系各就其位,是汉语体系很好的语言传统,不能丢了。比如,前面分别置一个“堂”字和“表”字,把本姓和非本姓的人际亲缘关系区别清楚。就挺好不错。
这就是说,改去的“外”字,需要有别的字来很好代替。
用什么字来取代“外”字?
咱也不引经据典论证什么了,干脆一点,直接提议:
一、“外公”、“外婆”一律统称“姥爷”、“姥姥”。
二、“外孙”改称“内孙”,与“内人”、“内子”、“内侄”等称谓衔接起来。
三、“外甥”去掉前置“外”字,直接就是“甥”。以后,“舅甥”对应“叔侄”。
同意的举手!
不同意的不必举手,一边凉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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