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除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文主要摘录了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中建筑安装费相关规定和要求,主要介绍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中建筑安装费中直接费和设备购置费的要求和规定。
01 公路养护工程类别的划分
公路养护工程分为:路基、运输、路面、隧道、桥梁、机电、钢材及钢结构等七个大类。
1.1 路基
路基:指养护工程的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防护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面附属工程、便道、涵洞、通道涵、交通安全设施(金属标志、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除外)、绿化与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拌合设备安装和拆除等。
1.2 运输
运输:指公路养护工程中用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工作。
1.3 路面
路面:指路面(包括桥面铺装、隧道路面)的所有结构层工程。
1.4 隧道
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
1.5 桥梁
桥梁:指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工程。
1.6 机电
机电:指收费、监控、通信、隧道通风、供配电及照明、消防等设施。
1.7 钢材及钢结构
钢材及钢结构:指养护工程所用的所有钢材和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金属标志、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及钢结构等工程。
02 直接费
2.1 直接费的定义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2 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1)人工费内容包括:
①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②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③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人工费的计算
人工费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3)人工工资的单价
人工工日单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养护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3 材料费
材料费指养护工程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修复完善既有工程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等,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1)材料预算价格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2)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①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a)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和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b)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粘土等自采材料,按材料采集定额计算的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规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矿产资源税等计算。
②运杂费:
运杂费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a)自办运输:按材料运输定额计算的单位运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规费及路桥通行费等。
b)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的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c)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下表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③场外运输损耗:
场外运输损耗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下表:
注:汽车运水泥如运距超过 500km 时,增加损耗率:袋装0.5%。
④采购及保管费:
a)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b)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率计算。
c)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0.75%。燃料、爆破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3.26%。其余材料为 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不计采购保管费,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保管费率为 0.42%。
2.4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机械和工程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费用等。
1.工程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现行的造价依据中规定的价格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
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
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2.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
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机电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
①工程仪器仪表台班预算价格应按现行的造价依据中规定的价格计算。
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
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②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 kW·h(度)电的单价按下式计算。
A=0.15K/N
式中:
A──每 kW·h 电单价(元/kW•h);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03 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指为满足公路养护项目运营和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
设备购置费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及照明、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出行服务设备等。
1.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2.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各种
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需要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