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静姨来跟大家科普一下保险的各类期限。
基本上弄明白了这些期限,在日常购买保险的时候,就不会晕头转向了。
首先,我们接触保险第一个碰到的期限就是“保险周期”。
你可能会说,静姨,我只是保险小白,又不是傻子,保险保多久我能不知道么?
其实这里面猫腻还是不少的。
保障30年缴费30年,和保障1年续保30年,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前者保障期限固定,即使产品下线了,保障也不受影响;
而后者则是会涉及到续保、费率变更及产品下线等一系列问题。
这也是长险最大的优势,不用担心后续续保的问题。
接着就是我们买完保险之后,遇到的第一个期限——“犹豫期”。
通俗点说犹豫期就是保险公司给我们的“反悔期”。
在这个反悔期内退保的话,是可以“全额”退还已交保费的。
除了简单的买完觉得后悔想退以外,还有一些比较高端的玩法。
比如非健康体的核保,一款能轻易买到但是更贵或者要除外责任;
而另一款产品更便宜或者不需要除外责任,但是必须要人工核保通过后才能购买。
那么为了防止人核拒保后留痕,没办法投保其他产品;
就可以先投保一款产品,再核保另一款产品。
再看第二款产品的核保情况,在犹豫期内是否退保第一款产品。
让我们的利益最大化!
再来说说“等待期”。
这个期限比较特殊,实际上是来限制我们消费者的。
在投保后的等待期内,所有的出险都会被拒赔。
说白了其实就是怕带病投保,或者恶意骗保,保险公司保护自己的措施罢了。
这个期限是《保险法》承认的,没啥问题,非常的合理。
没这个等待期,估计保险公司几天就赔*了。
当然静姨也说了,这个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或者道德风险的恶意骗保。
那意外这种,不是人为能控制的风险,很明显不应该在防止范围内。
所以意外险一般是没有等待期的,像是意外导致的重疾险、定期寿险的理赔,也不会被除外责任。
还是非常合理的!
接下来是跟缴费有关的两种期限,“宽限期”和“复效期”。
长险该交保费的时候没交,那保险就会进入宽限期。
这个期间如果出险了,该赔一样赔,只需要补缴保费就行。
而过了宽限期还没交保费,就会进入复效期。
这个时候再出险的话,保险就不会理赔了。
而且这时候你也不能简单的再补缴保费,而是需要重新再过一次健康告知。
非常的麻烦!
所以一定要按时缴费~
最后就是和理赔相关的两个期限,“保险事故通知期”和“诉讼时效期”。
看名字就知道了,一个是我们报案的最晚时间,一个是理赔纠纷后提起诉讼的最晚时间。
诉讼时效期很好理解,静姨这里主要讲一下事故通知期。
这里面并不是说超过这个期限,保险公司就不给我们理赔了。
而是超过这个期限后,一旦因为拖延所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需要我们自己来承担。
比如勘察费、检验费等等。
第三方公司的勘察费不便宜的,所以还是及时报案,别拖拖拉拉!
静姨说:
最后课代表简单总结下内容:
保险期间:保险的具体保障时长;
犹豫期:我们可以无损退保的时间;
等待期:发生非意外的保险事故无法理赔;
宽限期:允许我们拖延缴费的时间,可正常理赔;
复效期:超过宽限期,保单失效,但没有终止,还可恢复;
保险事故通知期:期限内应及时报案,否则可能有损失;
诉讼时效期:超过这个时限保险公司就可以无理由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