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是上市公司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合纵连横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的并购模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陈鹏举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
1.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发出要约,表示愿意在要约中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实现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利润和巩固。要约收购可分为强制性要约收购和自愿性要约收购。证券法规定强制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达到30%继续收购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就股票价格和数量进行私下协商,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获得和巩固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3.其他法律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收购将不断完善,这为新上市公司的收购留下了空间,但其他法律方法应包括通过行政分配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和赠与的收购。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陈鹏举律师解析:
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制定合并计划;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此外,公司还应编制财产清单,清楚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详细、准确;
4、合并决议的形成,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大会或者*大会作出合并决议,进行其他工作;
5、向债权人通知并公告,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6、合并登记,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陈鹏举律师简介
陈鹏举,男,本科学历,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