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教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名词解释】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 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一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 。【条文解释】本条是新增条款,是对应急救援和矿井安全避险系统的规定 1.事故应急的意义。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危害极大,通过安全设计、操 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还达不到绝对的安全。因此,需要 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事故应急是通过事前计划和应急措 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可能排除事故。 2.应急救援组织应建立完善以下15项管理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应急职责履行情况 检查制度、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制 度、应急宣传教育制度、应急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和评估制度、应 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应急投入保障制度、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应急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 3.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概况。应急预案概况主要描述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危险特性;应 对应急事件和适用范围作出简要说明;明确应急目标和方针,作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纲 领。(2)预防程序。预防程序是针对潜在事故和发展过程可能发生的次生和衍生事故进行 分析,并说明所采取的预防、预警和控制事故的措施 。(3)准备程序。准备程序是闸明应急救援行动前所采取的准备工作,包括应急组织及 其任务和职责、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的准备、预案的演练和职工应急知识普及等。 (4)应急程序。应急程序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实施各项救援任务的程序和步 骤,包括以下内容:接警和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和紧急公告、通信、事故的监测和 评估、人员疏散和撤离、伤员的急救和医疗、抢险与救援、救援应急人员自身安全等方面。 (5)恢复程序。恢复程序是说明事故现场应急行动束后所采取的清除和恢复工作。现场恢复是在事故控制后进行的,将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消除事故遗 留的潜在危险,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的危险,制定恢复程序,防止事故再次发 (6)预案管理与评审更新。应急预案应当保持定期或在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实 行评审,对矿井各种变化的情况及预案的问题和缺陷及时不断地修改、更新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4.组织应急演练的实施。 (1)熟悉演练任务和角色。组织各参演单位和参演人员熟悉各自参演任务和角色,并按照演练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应的演练准备工作。 (2)组织预演。在综合应急演练前,演练组织单位或策划人员可按照演练方案或脚本 组织桌面演练或合成预演,熟悉演练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 。(3)安全检查。确认演练所需的工具、设备、设施、技术资料以及参演人员到位 对应急演练安全保障方案以及设备、设施进行检确认,确保安全保障方案可行,所有设备、设施完好 (4)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指后,参演单位和人员按照设定的事 故情景,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直至完成全部演练工作。演练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时,演练总指挥可决定中止演练。 5)演练记录。演练实施过程中,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记录演练过程。 (6)评估准备。演练评估人员根据演练事故情景设计以及具体分工,在演练现场实施 过程中展开演练评估工作,记录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收集演练评估需要的各种信息和资料。 (7)演练结束。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参演人员按预定方案集中进行现场讲评或者有序疏散 。5.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和灾害处置能力、保障矿井人员 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技术保障体系。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 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 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为地面调度控制中心提供准确、实时的井下作业人员身份信 息、工作位置、工作轨迹等相关管理数据,实现对井下工作人员的可视化管理,提高煤矿 开采生产管理的水平。矿井灾变后,通过系统查询、确定被困作业人员构成、人员数量 事故发生时所处位置等信息,确保抢险救灾和安全救护工作的高效运作。 (3)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 时,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 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订应急预案等。所有井工煤矿应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①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
②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
③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④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按照要求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5)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①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并设置三通及阀门;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应急供水。
②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6)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
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信系统、井下广播系统。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