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家看一个电视剧,大约21时左右,电视摇控器不听使换了,按键时指示灯闪动就是换不了电视节目。最初我以为是摇控器电量不足要换电池,但换上新电池后仍无反应,我又按照专业维修人员的方法自己把摇控器撬开,检查确定线路无故障就进行一番擦洗复原,结果还是没找到问题的原因究竟出在哪里。
我家收看的一直是广播电视网络提供的节目,以往网络方面有啥问题我就打电话叫服务人员上门来解决。昨晚老婆让我打电话去问服务人员,我说时间太晚,多半是摇控器出的故障,打电话既影响对方休息也丝毫起不到任何作用,摇空器前一段时间就有点不太灵,它用钱不多干脆明天重新买,也就此作罢了。
今天上午,我专程从新城区赶到老城区的电器售卖店,向老板讲明情况,老板察看后问我要重新买还是维修,我知道维修最少十元,买新的也就二十元或多一点。老板便取一个新的给我,我也不假思索留下旧的拿走新的付钱了事。但中午拿回家打开电视时的情况仍然与昨晚的情况一样。
思考一阵后我决定打电话去问问广电服务人员,说明情况后他叫我重新再启动机顶盒,照此操作后电视节目的收视恢复了正常。他同时向我讲明此次出现的故障原因,是省台最近进行了一次更新所改。
我想说这样的话:无论是哪里在更新频道栏目,可能只考虑到了自己的好恶,根本没考虑会不会给用户带来麻烦。不方便用户不要紧,但也应该履行基本的告知业务吧,用户是付了收视费的,未尽告知义务给用户带来的麻烦和多开支的冤枉钱,难到你们就没责任吗?说得难听一点,这种行为可能存在坑害用户的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