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这条标签为‘光污染’的举报线索
因市民反复催单
已被系统成案指数评估为醒目的‘重点’。”
在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一江一河’生态绿色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官正在介绍由该院自主研发的“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实战表现,展示上海检察机关以科技赋能公益检察的实效。
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展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市民烦心事、难办事
“全息办案系统”评估轻重缓急
“市民反复催单,希望管理部门尽快处理。”
“该处商户并没有整改,依然晚上开着灯。”
据介绍,在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发的“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中,“线索流转”板块整合了“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举报平台”等渠道的公益诉讼相关线索。
记者查阅上述举报线索的词句描述,居民们的烦恼、整改的难度跃然于纸上。这些关键词被系统抓取,打上了醒目的“重点”红色标签,引起承办检察官的重视。经走访调研和分析研判,检察官认为,静安区内大型商场楼宇林立,过亮的光源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和行车安全造成影响,这一现象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决定立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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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光污染属于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如何证明室外灯光广告、照明设施等造成了“污染”,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我们聘任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工程师为技术调查官,专门辅助案件办理。”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毛文静说,他们和技术调查官一起,运用亮度计、照度计、全站仪等科学工具进行了数据采集,多次在夜间至次日凌晨对排查点位进行现场调查。通过司法鉴定,依据《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35626-2017)》《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2021版)》等规定,查明共有6个点位的光源亮度或照度超过了规定限值。
虽然有了技术上的支撑
但难题并未彻底解决
谁对光污染负有监管职责?
国家层面缺乏专门性法律规定
地方性法规中也未有明确定义
老百姓的利益又确实受到了影响
怎么办?
查法律、看文献、做调研,毛文静和同事们通过借鉴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最后通过准确查找光源设施所属行业或所属场所的方式确定了6个点位光污染问题的监管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以及相关街道。
静安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得到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调查处置,督促整改,在各街道的配合下,6个问题点位的照明设施中有3个被拆除、3个调低亮度至限定值以下。
“检察机关介入后,我们共同督促整治光污染,效果立竿见影。”静安区市容景观管理所副所长魏娜表示,她们之前也接到过群众的投诉,但因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和技术鉴定的支撑,工作成效并不明显。“有检察建议作为抓手,商家对光污染问题很重视,整改更加快速有效。”
案件办理的影响还不止于此。毛文静受邀参加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专家座谈会,结合办案经验,为加强光污染防治立法建言献策。2022年8月1日起,新修正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并作出系统性规定,成为我国首部将光污染纳入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如今,关于光污染问题的治理,已经有了充足的法律依据。正如魏娜所说,“检察公益诉讼对光污染治理起到了引领作用。”
细心的人会注意到,现在车水马龙的上海市中心商业圈内,4×10米的LED显示屏不仅亮度调低了,也不再循环播放黑白视频。居住在周围的市民感受更深,“晚上能睡个好觉了!”忙碌一天后,摆脱光污染困扰的徐阿姨笑呵呵地说。
另悉,本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入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展示“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 (摄影 | 夏天)
据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560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56.5%。六年来,共有21个环资领域案例被最高法、最高检等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等。
此外,近年来,聚焦打造超大城市公益保护的上海模式,上海检察机关重点关注“一江一河”相关河道生态环境的治理,开展苏州河沿线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黄浦江航道和桥梁交通安全,上海检察机关推动跨江桥梁助航标志更新改造,以公益诉讼履职积极助力上海市“一江一河”民心工程,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记者 | 夏天
来源: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