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部分未结事项网上办理
指标校验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即办资格”、“即办条件验证结果”、“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三大类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税总发〔2019〕64号规定,对于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通过的情况下,采取承诺制即办注销。对于不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核后完成注销。
(1)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①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点击“申请注销”,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②存在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不通过。
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请当天携带承诺书和相应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③存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不通过。
点击“确定”后,可以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并可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不通过指标处理完毕后,通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或在所有指标验证通过后,发起即办注销。
查看具体校验未通过的指标,对于可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则在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显示“网上办理”,点击即可跳转办理。
对于仅支持线下办理的指标,则不显示“网上办理”,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仅显示“大厅办理”,点击“查看”,可查看指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