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把这一问题向“许愿吧”客服进行反映,客服则表示盒子内商品都拥有产品合格证。
“我们这个都有正规的进货渠道的,不会是假的都有产品合格证的。
那为什么没有任何包装,连生产日期,条形码都没有?
要不然我加你个微信,然后你把那个东西发给我看一下,会不会我们工厂里面忘记放外壳包装了。因为我们的礼盒都是工厂里面统一出来的所以我也不知道里面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随后记者把该产品图片发给客服,但是客服却没有提供其合格证,仅仅为记者发了张同款商品在京东商城的截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不同的“幸运盒子”自动售货机,虽然没有写明中奖概率,但机身上却印着各种超值奖品图案,不乏名牌数码产品和化妆品等价值不菲的奖品。南阳某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一个月前“幸运盒子”售货机放在这里到现在,没见有人开出什么超值奖品。
“幸运盒子”内是否有名牌数码产品和化妆品等超值大奖,盒子内的商品又是由谁提供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拨通了河南地区“幸运盒子”加盟电话。
“我们这边不用加盟费,你直接买机器,我们提供礼品就行了。
能自购礼品吗?
可以啊,但是你自购的话肯定没有我们专业。
你们提供的礼品都有哪些,价值是多少?
几十到几百、上千不等的,我们是按1680一柜,还有更便宜的。
意思是我可以通过你们采购或者自采也行是吧,你们提供包装什么的都可以是吧?
对的。”
这样算下来,一台含有80个盒子的售货机,在商品总价值为1680元的情况下,大部分消费者花费30元,却只能拿到20元左右的商品,想要以小博大开出价值好几千的苹果手机、数码相机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商户为了提高自身收益选择自采商品,盒子内的商品必然会再次缩水,甚至出现“三无”产品,这种商品价值与销售价格存在巨大悬殊的营销模式,又是否存在欺诈呢?
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秀峰认为,这需要看商家在经营、宣传中是否承诺过,如果约定幸运盒子里面的物品价值不低于购买幸运盒子的价值,但是在履行的过程中给个价值很低的东西则属于民事欺诈。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南阳电台融媒记者何昱龙 卧龙台记者张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