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娃居住的小区,自从换了一家物业公司之后,管理层次还是差一些。这不,最近小区内就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件。经勘查发现,被盗窃的几家要不人在外地旅游,要不就是人在外地出差,盗窃发生的时间难确定,再加上小区摄录设施老旧,关键部位的摄像头均未记录下任何嫌疑人的身影。
两个月过去了,狗娃听说还没有抓到罪犯。
狗娃有点坐不住了,在狗娃看来,这入户盗窃可不是闹着玩的,丢点东西倒是小事,因入户盗窃被户主发现后,激情*人的可不占少数。
狗娃决定还是在自家门口装个摄像头比较好,最起码会对有盗窃想法的人是一种无形的震慑吧。狗娃在网店里对比了几款产品,最终选择了一款可遥控可旋转的摄像头。店家上门安装完毕后,有那么几天,狗娃有事没事都打开手机看看同步摄录,观察观察门口有无异常。
这新鲜劲还没过,住在隔壁的黑妹就敲开了狗娃的门,黑妹说,你这摄像头装的也不太有意思了,正对我家门口,我这进出门时间,家里来个亲戚朋友也被你这摄像头记录的一清二楚,这不是对我隐私一种侵害吗。再说听一些网络媒体说部分摄像头都留有后门,很容易被不法分子侵入,也会对我家安全构成一种隐形威胁。
狗娃面对黑妹的不满,倒也理解,告诉黑妹别急。狗娃站在摄像头下观察了一番,搬出梯子,拿着黑胶带把能摄录到黑妹家门口的区域给挡住了。
弄好后狗娃将摄像头拍摄画面拿给黑妹看,但黑妹还是坚持要求狗娃将摄像头拆除。
此后,两家就因为这件事情闹的也比较僵,以前碰到了还打个招呼,现在两家人碰了面是谁都不理谁。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黑妹每天进出一看到这个摄像头,就好像狗娃在对着自己说,你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在这种心理暗示的条件反射下,黑妹是越想越气,既然你不拆,那我就想办法让你拆,我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这样,两家对簿公堂。
经过法院经过庭前调解,无法达成一致。
随后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虽然调整后的摄像头无法拍摄到黑妹屋门及日常使用的走廊区域,但仍可拍摄到上行的楼梯口,会一定程度记录黑妹家的活动及生活状况,妨碍了日常隐私。考虑到狗娃为保证自身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安装监控装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负有不得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不才小将有话说:信息网络时代,公民对隐私权的保护需求愈加强烈。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公民个人在居住环境周围安装摄像头,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避免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邻里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友好。如果确有需要安装摄像头,应在合理限度内安装使用,需要注意避免摄像设备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也不可将拍摄到的内容对外传播,否则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