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布后台收到不少提问
“离职还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我退休了,这么多年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失业了还能不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啊?”
莫急,小布这里有一份
非住房消费提取操作指南
来解决你的疑问
首先
什么是非住房消费提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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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离退休、失业、出境定居、伤残离职、还有自愿缴存的提取、自愿结息,这些都属于非住房消费提取。
下面,小布就来教大家
用手机进行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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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可以搜索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查询办理”或者打开手机APP进入首页点击登录→录入登录信息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非住房消费提取”,提取原因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异地户口离职”“离退休”“失业”“出境定居”“伤残离职”“自愿提取”“自愿结息”。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