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广大车主司机注意了,今天(6月30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啦!哪些违法不能异地处理,怎样缴纳罚款……对于这些焦点问题,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进行解释并做出提醒。
●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
日前,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下简称《程序规定》)。其中指出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等6大新变化,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河南不在率先实施的5个试点省份之中。不过,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该措施从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有很多不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及时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异地处理的对象是非现场交通违法。非现场交通违法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比如: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监控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
●什么是“异地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那么,如何理解这个异地处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说,异地开展的相关处理工作是代发生地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作出,行政处罚执行发生地的标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需依法向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提出。
●哪些情况不能选择异地处理?
并非所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都可以异地处理,下面几种情形不适用。
依法可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机动车驾驶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以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发生地接受处理的。
●如何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据介绍,缴纳罚款有银行网点缴纳和手机银行缴纳两种方式。
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收取罚款后,代理银行会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此外,只要符合“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情形,机动车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可前往指定代理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无需本人亲自办理。
缴款人也可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为什么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罚款金额不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行政处罚执行标准。
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杜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