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篆刻教学指南(下)
第六章 印文运用及书写
如果把篆刻比作是一个建造房屋过程的话,那么印文的运用就好比房子正式动工之前进行的总体造型的图样设计。这幢房子作何用途,采用什么建筑材料施工,对于印章来讲,就是印文内容的确定和入印字体的选用问题。印文运用的适当及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一方印章的成功与失败。
一、印文的运用
(一)印文内容的确定
印 章同书法、绘画作品一样,其内容虽然不直接表现为艺术,但却是被表现的对象。内容通过某一艺术形式的表现,产生其欣赏价值;而任何一项艺术形式的表现在一 定程度上又是取决于具体的内容,同时又往往要受到内容的束缚和限制的。因此,印文内容的确定,是印文运用中首先碰到的问题。
1.根据用途确定内容
(1)钤于创作书法作品的印章,印文可在姓名之后加“书印”、“书”或“墨迹”等。
(2)钤于绘画作品的印章则可加“画”、“画印”或“写生”等。“某某作”、“某某多少岁以后作”,或“某某书画”,也可同时用于书画作品上。
(3)铃于所收藏的字、画或图书的印章,印文可为“某某收藏”、“某某藏书”或“某某之物”、“某某所有”、“某某珍玩”等。
(4)钤于经过自己鉴定、鉴赏的字画、书籍的,印文在姓名之后可加审定、考订、校订、或鉴赏、珍赏、过眼、经眼、读过、阅过、曾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