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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的赵先生是一家大型连锁酒店商管公司的采购员,今年年初,他按照公司要求采购一大批含硒矿泉水 。然而,他在宜春明月山进行市场调研时,却发现了问题。
在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温汤镇,市面上销售的含硒矿泉水品牌不少。但赵先生调研后发现,一款产自温汤镇本地的“井萃”天然含硒山泉水零售价为2元,和一般矿泉水的售价相当,比其他含硒矿泉水要便宜不少。于是,赵先生根据标签标注的地址,想到对方的厂里实地考察,结果却找不到这个厂。
在包装箱上可以看到,生产商的地址是宜春市温汤镇温泉路,但是赵先生在温泉路上找了几趟,都没有找到这家企业。为了核实情况,赵先生只能通过生产商——宜春市健康源水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后来才发现,实际的地址在仙巩村,这个地方距离温汤镇大概有4公里,开车要10多分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赵先生把“井萃”天然含硒山泉水的标签地址与生产商依法登记注册地址不相符的情况,反映给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将产品送去做了检测。
然而, 这个检测结果令人意外。在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上,对送检商品中硒含量的检测结果,都是“未检出”!
赵先生:我把这个结果反馈给领导,领导开始也很惊讶,在想是不是检测不到位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然后又委托人拿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送检,这一次的检测结果也是不含硒,然后我们就怀疑这个产品是否真的含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