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显恭王皇后,生钦宗皇帝,是北宋开国功臣王审琦第六世孙。元符二年六月归于端邸;元符三年二月丁未(1100年3月22日),被立为皇后,但因大行皇帝哲宗在殡,罢册礼;崇宁二年六月壬子(1103年7月10日),始行册礼。大观二年九月二十六日(1108年11月2日)崩,年二十五,谥曰静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改谥曰惠恭;绍兴七年六月一日,改谥曰显恭。
宋徽宗显恭王皇后
一
《宋史·后妃下》载:“后性恭俭,郑、王二妃方亢宠,后待之均平。巨阉妄意迎合,诬以闇昧。帝命刑部侍郎周鼎即秘狱参验,略无一迹,狱止。后见帝,未尝一语辄及,帝幡然怜之。大观二年崩,年二十五。”
史籍中“秘狱参验”与“大观二年崩”前后相续,似乎暗示二者具有某种逻辑关系,但语焉不详,“秘狱参验”发生于何年月,就成为推断其与“大观二年崩”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的重要线索,唯一可以用来推断事实的依据,只有案件经办人——刑部侍郎周鼎,而考察周鼎在徽宗朝的仕宦经历是解开谜团的一把钥匙。
周鼎其人,《宋史》及《东都事略》皆无传,因此,生平、仕履不详,但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祐八年正月庚寅(1093年2月10日),左朝请郎周鼎为刑部员外郎;元符元年正月壬子(1098年2月6日),朝奉大夫周鼎为大理少卿;元符二年三月甲寅(1099年4月4日),“诏大理少卿周鼎,权殿中侍御史左肤就寺置司取索推究(蹇序辰出使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八十、卷四百九十四、卷五百七)
周鼎受命推究“蹇序辰出使案”,为时知枢密院事曾布所荐,“大理少卿周鼎亦熟推鞫事”。(曾布:《曾公遗录》,卷七,中华书局,2016年,第5页)元符三年正月十三日(1100年2月14日),徽宗即位,曾布有“翼戴之劳”,(曾肇:《曲阜集》,卷一,《除曾布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制》)四月壬寅(1100年5月16日),曾布拜相,周鼎或再为曾布援引,由大理少卿擢为权刑部侍郎,时间应该就在徽宗即位前后。
刑部是尚书六部之一,与大理寺同为北宋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员外郎、权刑部侍郎、大理少卿俱为职事官,元丰官制改革后,大理少卿是正六品,权刑部侍郎是从四品,刑部员外郎仅为正七品,但刑部侍郎带“权”字,说明周鼎当时的任职资格略低于刑部侍郎,职掌却同刑部侍郎,类似今日之破“格”提拔。
但建中靖国元年七月十七日(1101年8月13日),朝散大夫、权刑部侍郎周鼎“为刑官,尽以元丰之旧条为重法,而改之”,“降授朝奉大夫”;(《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五》)十二月十一日(1102年1月1日),“权尚书刑部侍郎周鼎直龙图阁、知齐州”,罢权刑部侍郎,并出知地方;(《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崇宁元年八月十三日(1102年9月26日),“以谄附柄臣,倾摇先烈”,“直龙图阁、知齐州周鼎特落职,知郢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黜降官四》)
朝散大夫、朝奉大夫均为寄禄官,即文散官,北宋文散官共有二十九阶,由朝散大夫降至朝奉大夫,仅一阶,直龙图阁为帖职,“落职”即罢去直龙图阁。建中靖国元年与崇宁元年之间,周鼎先“降授”,再“落职”,很可能与其卷入高层政争与权力之争有关,崇宁元年闰六月壬戌(1102年7月25日),曾布罢相;八月十三日(1102年9月26日),周鼎即落职,所谓“柄臣”,必为曾布无疑。(吴淑敏:《元符政争管窺——以蹇序辰出使案爲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9年第2期)
但详考建中靖国元年十二月十一日罢权刑部侍郎,出知齐州之前,周鼎参与“秘狱参验”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原因就在于同一时期正值哲宗皇帝、向太后以及陈太妃大丧。
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1100年2月13日),哲宗崩于福宁殿;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十三日(1101年2月12日)夜,徽宗嫡母向太后,崩于慈德殿;徽宗生母陈太妃虽崩于元祐四年六月二十八日(1089年8月7日),却和向太后一起,于建中靖国元年五月六日(1101年6月4日)祔葬于永裕陵,二十六日(1101年6月24日)祔庙,崇宁元年正月十三日(1102年2月2日)小祥,即去世一周年祭礼。
接下来,崇宁元年二月十六日(1102年3月6日),哲宗生母朱太妃薨,五月二十四日(1102年6月11日),祔葬于永裕陵,崇宁二年二月十六日(1103年3月25日)小祥。按照古代“三年之丧”,大祥之期,即三周年祭礼,以哲宗为最早,但也要等到崇宁元年正月十二日(1102年2月1日),而朱太妃大祥更要等到崇宁三年二月十六日(1104年3月15日)。(《宋会要辑稿·礼三〇·历代大行丧礼上》、《宋会要辑稿·礼三三·后丧》)
崇宁二年六月壬子(1103年7月10日),向太后大祥已过,徽宗才正式“册王氏为皇后”,因此,建中靖国元年十二月十一日(1102年1月1日)之前,王皇后远未行册礼,绝无可能遭受“秘狱参验”,何况建中靖国元年八月,郑氏始由才人进美人,王氏地位更低,且九月乙酉(1102年10月21日),郑氏生下皇次子柽,十一月,王氏生下皇三子楷,郑、王二妃都在妊娠期,徽宗即位也仅一年半左右,以常理论,无论是王皇后,还是“郑、王二妃”,都绝无可能在此期间造次,而有所动作。
二
自崇宁元年九月十四日至大观元年三月二十八日,周鼎被打入罪籍,彻底远离官场,更不可能参与“秘狱参验”。崇宁元年九月十四日(1102年10月27日),周鼎先被列入“上书邪等人之邪中”;崇宁三年六月甲辰(1104年6月26日),周鼎再被打入“元祐党籍”之“曾任待制以上官”;大观元年三月二十八日(1107年4月22日),周鼎“与落罪籍,特与甄收差遣”。(《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收叙放逐官二》)由此推断,案件只能发生在大观元年三月二十八日“特与甄收差遣”之后,新一轮政争正酣之际。
崇宁年间(1102-1106),徽宗与蔡京之间的君相矛盾越积越深。崇宁元年七月戊子(1102年9月13日),蔡京初相之后,借提举讲议司,以及营建“四辅”,设“三卫郎”等,大权独揽,广植党羽,“内自执政、侍从,外至帅臣、监司,无非京之门人、亲戚”,(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之十一,中华书局,1986年,第724页)“京又令其子修做亲卫郎,欲日伺朕动作”,(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第二十七,中华书局,2006年,第689页)甚至将儿子蔡修安插在徽宗身边,暗中伺察徽宗之动静,这些势必激起徽宗的猜忌和警惕。
崇宁五年二月丙寅(1106年3月10日),徽宗就以星变为契机和理由,罢黜蔡京,但很快迫于复杂的政经形势,又不得不和蔡京达成妥协,并于大观元年正月甲午(1107年2月1日),复相蔡京。(李兆宇:《论崇宁年间宋徽宗与蔡京的矛盾与妥协》,《保定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但与此同时,徽宗也在另辟蹊径,转而积极扶植以“潜邸旧臣”为代表的近从力量,以牵制和分化蔡京势力。所谓“潜邸旧臣”,是指徽宗为端王时的王府旧僚,宋人一般称为“随龙人”,他们是徽宗青少年时期仅能接触到的外臣与伙伴,更容易被徽宗接纳,并赢得徽宗信任,也被徽宗视为心腹,由此成为徽宗的重点提拔对象,尤以温益与何执中为代表,二人都曾做过“诸王府记室参军”,但哲宗朝,仅申王佖、端王佶、莘王俁出阁,即“出就外第”,但申王病眼,莘王“字亦不识”,(《曾公遗录》,卷九)事实上,虽曰“诸王府记室参军”可视同于“端王府记室参军”。
“潜邸旧臣”中第一个执政的是温益。温益,字禹弼,今福建泉州人,与蔡京同乡里,《宋史》(卷三百四十三)、《东都事略》(卷九十七)有传,史称温益“始以潜邸旧僚进”,温益为诸王府记室参军,必在绍圣四年四月以前,而绍圣四年十二月五日,何执中以太学博士为诸王府记室参军,时年徽宗年仅15岁。
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庚申(1101年11月25日),温益除尚书右丞,崇宁元年六月丙申(1102年6月29日),加中书侍郎,但崇宁二年正月壬辰(1103年2月20日),温益卒,执政仅半年。崇宁四年二月甲寅(1105年3月2日),何执中除尚书左丞,并于大观三年六月辛巳(1109年7月7日)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首相;同年四月癸巳(1109年5月20日),郑居中知枢密院事。
何执中,字伯通,浙江龙泉人,《宋史》(卷三百五十一)、《东都事略》(卷第一百二)均有传,徽宗称其“事朕潜邸”,视其为“腹心之臣”;(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之十二,第752页)郑居中,字达夫,河南开封人,《宋史》与《东都事略》都将郑居中与何执中列入同一卷,但郑居中属外戚,徽宗即位之后,嫡母向太后将隆祐宫押班郑氏、王氏赐予徽宗,郑居中就是郑氏族侄。崇宁三年二月二日(1104年3月1日),郑氏进位贵妃。
虽为外戚,郑居中却和徽宗“潜邸旧臣”走得很近。“郑居中与温益厚”,绍圣四年前后,郑居中又曾与何执中同为太学博士,两人是同僚关系,另外,何执中先后受知于曾巩和曾布兄弟,郑居中则与曾布“亦联姻亲”,可见郑居中与何执中关系密切,在之后与张商英的政争中,何、郑堪称“一致行动人”。
“蔡京之再相也,居中有力焉。居中责报,京荐之”,“黄经臣力抗前说,京言不效,居中疑京不己援,遂怨京,乃与张康国比,而间京”,对于蔡京再相,郑居中是出过力的,因此寄望于蔡京复相之后,能援引自己入二府,但因为内侍黄经臣阻挠,蔡京未能兑现承诺,郑居中转而交结张康国,诋毁蔡京,离间蔡京与徽宗关系。(《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第923页)
大观三年六月辛巳(1109年7月7日),蔡京再次遭罢相,不过,“请给恩并依现任宰相例”,徽宗保留了蔡京的宰相待遇,就在同一天,何执中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取代蔡京,登庸拜相,十一月己巳(1109年12月22日),蔡京致仕,被强行退休。
王皇后之死,就发生在蔡京面临再次失势、出局,何执中将取而代之,朝廷中枢权力格局再次生变的关键时期,何执中仅仅因为他作为“潜邸旧臣”的身份而迅速得到提拔,但资望较浅,不得不求助于内廷加持,外朝与内廷的权力斗争进一步联动。
宋徽宗
三
大观元年正月壬子(1107年2月19日),何执中自尚书左丞加中书侍郎,慕容彦逢在《尚书左丞何执中可中书侍郎制》中写道,“发号施令,根本于中书”,(慕容彦逢:《摛文堂集》,中国台湾汉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0年,第142页)中书省享有取旨权,是负责向皇帝提议、提案并申请批复的主要部门,三月二十八日(1107年4月22日),周鼎“与落罪籍,特与甄收差遣”,周鼎脱离罪籍,并重新被安排工作,或许拜何执中所赐,毕竟,何执中、周鼎曾同出于曾布兄弟门下。
周鼎何时复为刑部侍郎?据《慕容彦逢墓志铭》,“大观元年春,权翰林学士”,慕容彦逢权翰林学士必在大观元年三月二十八日,即周鼎出籍之前,因为大观元年二月,宋高宗生母韦氏进才人,而《摛文堂集》(卷九)恰好收录了慕容彦逢撰《平昌郡君韦氏可才人制》。翰林学士“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按照惯例,周鼎任刑部侍郎,将由翰林学士撰写制书,而慕容彦逢是徽宗朝最重要的词臣之一,但遍考今存《摛文堂集》,并无周鼎任职的相关内容,当然并不能排除有佚失可能,但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岁中,除尚书兵部侍郎”,假定慕容彦逢改任兵部侍郎在是年六月,周鼎任刑部侍郎或许就在此之后,即大观元年底或大观二年初,而“秘狱参验”必更晚于此。
由此,案发时间与王皇后之死十分接近,周鼎及其经办的此案必定难脱干系。所谓“秘狱参验”究竟有何等惨烈,因事无明文,难以揣度,但不妨参照一下北宋上一次后宫惨案,即哲宗绍圣三年(1096)“元符厌诅事”,史载,“诏狱初起,禁中被逮几三十人,閧楚甚峻,皆宦官宫妾柔弱之人。暨录问,罪人过庭下者,气息仅属,或肢体已毁折,至有无舌者,无一人能声对”。(《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三)
至于“秘狱参验”的幕后主使,或许就是何执中、郑居中及郑氏一党。大观三年六月辛巳(1109年7月7日),何执中拜相,大观三年七月五日(1109年8月3日),“中奉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周鼎知应天府”,(《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由此推断,王皇后或因“秘狱参验”而死,而案件经办人周鼎随即被罢去刑部侍郎,仅落得个闲职,聊以领取俸禄而已,但是,何执中甫一拜相,周鼎便迅速起知应天府,“大中祥符七年,建应天府为南京”,即今河南商丘,(《宋史·地理一》)自然非一般府、州可比,而周鼎出殿近畿大藩,更像是何执中对其酬佣和补偿。
大观二年九月二十六日(1108年11月2日),王皇后崩;大观三年八月二十二日(1109年9月13),王皇后小祥之期将近,宰臣何执中就迫不及待地奏请另立新皇后:“长秋虚位,宜登崇贤淑,以慰安四海”,何执中的目标人选自然非郑氏莫属,这让“秘狱参验”看起来更像是早有预谋的,但徽宗以“皇仪几筵,尚未周期。祥符故事,时踰五载,政府大臣方建议及此”,“当终祥练之制,以伸追往之仪”,亦即王皇后去世尚未一年,不宜立后,并表示他将效法“祥符故事”,即大中祥符五年宋真宗立章献明肃刘皇后事,“时踰五载”,待王皇后去世五年之后,再立新皇后。
“大观四年九月十五日(1110年10月29日),何执中等又以为言”,可见何执中欲借“三年之丧”,在王皇后“大祥”,即去世三周年祭礼将近时,再次建请立郑氏为皇后,又遭到徽宗拒绝,“上弗许,曰:‘诸皇子宫中尚行礼制,恐无以示四方、厚风化’”,理由是皇子们还在为嫡母王皇后服丧,仍不宜立后。
但何执中并未死心,再三坚持,“退又三上章恳请”,“顾以宗社为重,以义断恩,俯徇群情”。徽宗再出手诏:“卿等以宗社为重,请建坤仪,陈义甚高,深嘉诚意,勉以从之”,这一次却说动了徽宗,“十月二日(1110年11月15日),诏曰:‘贵妃郑氏柔明婉淑,谦慎持身,位极元妃,德冠中壸’”,“可立为皇后”。政和元年二月壬寅(1111年3月20日),正式册郑氏为皇后。(《宋会要辑稿·后妃一·皇后皇太后杂录》)
四
徽宗信誓旦旦地表示,打算遵守“祥符故事”,拟在王皇后去世五周年之后,再选立新皇后,但是,宰相何执中等“又三上章”,屡次建请之后,徽宗很快就改变主意,同意了何执中的建议,是什么导致徽宗迅速转变心意呢?
尤为重要的是,徽宗与何执中君臣的各自表述中,都将“立后”的意义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即“以宗社为重”,强调所谓的“义”,这在有宋以来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宋大诏令集》(卷第十八、第十九)保留了北宋历代立皇后的制书和册文,大都以“内治”或“坤仪”、“妇德”为名,而“宗社”的意涵一般仅出现在“建储”,即立皇太子的场景中,(《宋大诏令集》,卷第二十五)这是否暗示在徽宗与何执中君臣的语境和计划中,“立后”与“建储”其实只是一体两面,因为在“立后”的同时,或许还隐藏着“建储”的潜台词,而这一切都和徽宗正在遭遇的严酷的个人状态和政治情势密不可分。
这些都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徽宗“大病”,而且,这场重病从大观四年二月辛未(1110年2月22日),“是日,(张)商英初见,圣躬微兴”,一直持续至政和元年七月十一日(1111年8月17日),这一天,徽宗“以疾愈赦天下”,历时一年半之久。
这一年,徽宗年仅29岁,但考虑到其祖父英宗、父亲神宗和兄长哲宗三人的平均寿命也仅32岁,而徽宗是神宗第十一子,十个哥哥中已经有八个离世,还有一个有“目疾”,这些必然给予有着诗人一般敏感的徽宗以沉重的精神刺激和心理压力,让徽宗或有命不久矣的忧惧。
一旦徽宗不讳,诸子年幼,各方势力必然蠢蠢欲动,新一轮新、旧搏*和政局反复将在所难免,而崇恩太后,就是棋局中极为有力的一极。崇恩太后即哲宗昭怀刘皇后,“元符厌诅事”的始作俑者,也是徽宗的嫂子,“帝缘哲宗故,曲加恩礼,后以是颇干预外事”。崇宁之后,徽宗大肆增崇刘皇后,并将其册为崇恩太后,这进一步助长了崇恩太后的政治野心和*。
“上尝谓蔡京曰:‘朕前日大病,那个便有垂帘意。’‘那个者’,谓后也。又曰:‘朕不得不关防,使人当殿门,与之剑。若非宣召,勿问何人,入门者便斩之。’”但崇恩太后的政治野心,显然不止于“有垂帘意”,史称,“后负其才,每曰:‘章宪明肃大误矣,何不裹起幞头,出临百官’”,她甚至想效法一代女皇武则天君临天下。
徽宗大病就像是一次“黑天鹅事件”,其病因很可能是赵宋皇族遗传病基因导致的脑心血管疾病,如中风所致。一方面,徽宗自己久病不起,另一方面,崇恩太后又咄咄逼人,这让徽宗更不可能无动于衷,他必然要未雨绸缪,而久病不愈或许正是促使徽宗最终下定决心,抢先一步立郑氏为皇后的根本原因,意在以郑皇后以及何执中、郑居中之间内廷与外朝联动的势力和影响,阻击更具威胁性的崇恩太后,之所以迁延时日,恰恰证明了徽宗做此决策的艰难和犹疑。
五
突如其来的一场重病,让徽宗不能不提前做足最坏的打算,尤其是考虑到崇恩太后随时对皇权虎视眈眈,“建储”,也就是立皇太子,也必然随之提上日程,而且,“建储”必然是和“立后”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的,徽宗之所以急于“立后”,就在于要确保实现“建储”的最终目的,即当自己的儿子被立为皇太子之后,能在自己不能视朝时,由皇太子监国,或自己一旦不讳,皇太子能够顺利继位,至于立哪一个儿子为皇太子,倒是其次。
在徽宗关于“建储”的种种构想中,必然有一种可能,是立皇三子嘉王楷为皇太子,而非嫡长子定王桓,因为哲宗、徽宗均非嫡子,所以,皇太子是否嫡庶并非徽宗考虑的首要因素,何况在徽宗的预期中,一旦自己病故,唯有皇太子承继大统,郑皇后垂帘,并以何执中、郑居中为顾命大臣,或许才能和崇恩太后分庭抗礼,并最终压制崇恩太后的气焰,但是,鉴于郑皇后参与构陷和迫害过显恭王皇后,而王皇后是定王桓生母,如果立定王桓为皇太子,势必重蹈哲宗皇帝与太皇太后高氏之间的紧张关系,甚至酿成悲剧,并将北宋王朝再次拖入循环、反复的内耗和魔咒之中,这是徽宗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反之,嘉王楷是徽宗第三子,生于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仅比皇长子定王桓晚一年,政和元年初,徽宗病重时,郓王楷虚龄10岁,和哲宗即位时相差无几,而嘉王楷生母王贵妃与郑皇后都出自向太后殿中,二人始终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由郑皇后垂帘,当不至于在将来引发帝、后之争,因此,徽宗以何执中、郑居中为顾命大臣,同时再拜张商英为次相,由张商英牵制何执中和郑居中,又可免于外戚专权,这也是张商英借“贵人”谋求宰相之位得以成功的关键。
假设关于徽宗病危时的这一设想成立的话,这一计划必然会留下一个致命的后遗症,即无形中助长了嘉王楷参与夺嫡的遐想,只是时过境迁,政和五年二月乙巳(1115年3月2日),徽宗最终立定王桓为皇太子,但政和八年闰九月丁卯(1118年11月3日),又进封嘉王楷为郓王,而“郓王楷宠盛”,(《宋史》,卷四百六十八,《梁师成传》)皇太子桓却是“皇帝(即徽宗)之所不喜者”,(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93页)由此,郓王楷与皇太子桓之间的夺嫡之争几乎贯穿了整个徽宗朝后期的政局。
宋钦宗
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126年1月18日),皇太子即位,是为钦宗,但在徽宗已经决定“内禅”,钦宗还在谦让之际,内侍梁师成等“密请郓王楷来到殿上”,(《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二)“郓王楷至门欲入”,准备孤注一掷,侍卫步军司都虞候何灌“领兵入卫”,“灌曰:‘大事已定,王何所受命而来?’导者惧而退”,(《宋史》,卷三百五十七,《何灌传》)“大事已定”,郓王楷不得不知难而退。
与郓王楷的夺嫡之争,再加上郑皇后及王贵妃参与构陷钦宗生母显恭王皇后的宿怨,最终深刻地影响了钦宗在“靖康之变”中的行为逻辑和选择,时人批评钦宗朝政治,有著名的“十不管之语”,其一是“不管肃王却管舒王”,“舒王”指王安石,肃王枢正是郓王楷同母弟,同为王贵妃所生,钦宗以肃王枢为人质,与金人媾和之后,却对肃王枢生死存亡漠不关心,因而招致时人讥讽。
康王赵构,即后来的宋高宗,是另一位“入虏营为质”的亲王,其生母韦氏“初侍郑皇后”,而郑皇后与王贵妃颇有渊源,康王构依附郓王楷顺理成章,并“习射于郓王府”,(熊克:《中兴小纪》,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页,另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十六,郓王楷另一同母弟信王榛逃出金营,在河北一带抗金,高宗读到信王奏疏,挥泪曰:“朕之亲弟,岂不认得书迹”,亦可旁证高宗与郓王兄弟的关系非同一般,并见郓王楷诸兄弟的抗金意志)得以出入郓王府,学习骑射,或因此被钦宗视为郓王党,康王构第一次出质金营并成功归宋之后,颇得人望,或出于猜忌,钦宗命康王构再次作为人质,出使金营。
钦宗如此排斥和打压郓王楷势力,势必造成北宋王朝内部的严重分裂,从而,将北宋王朝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但郓王楷显然不会有钦宗这样的宿怨和心理负累,更比钦宗果断和敢为,尤其表现在对金朝的态度上,或许不至于像钦宗那样投鼠忌器,犹豫不决。“靖康之变”中,南道都总管张叔夜父子率兵勤王,是始终如一的主战派,张叔夜在汇报给钦宗的劄子中写道,金军攻破开封外城宣化门,却“登城而不下”,宋、金双方暂时陷入胶着状态之际,“越王、郓王欲战于曹门外,陛下使臣与二王俱出,臣未及领所统兵,而二王自将卫兵巳出门矣”。(《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十八)
宣化门,也称陈州门,是开封外城的南门,新、旧曹门都在开封东北方向,(久保田和男:《宋代开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而且,在开封东面,金人集中攻击的是通津门和善利门,而非新曹门,(《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十六)新曹门更是前往相州最便捷的一座城门,是时,康王构就在相州(今河南安阳),而相州恰在开封东北方向。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丁巳(1127年1月10日),“越王、郓王欲战于曹门”,一周前,闰十一月己酉(1127年1月2日),迫于形势,钦宗不得不“命康王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速领兵入卫”,(《宋史》,卷二十三,《钦宗纪》,第434)五天之后,十二月壬戌朔(1127年1月15日),康王在相州“开大元帅府”,而“北伐之役”时,徽宗就一度准备以郓王楷为元帅,由此推断,郓王楷或许不甘于做“瓮中之鳖”,因此,企图趁金军“初登城而不下”的混乱之际,欲夺曹门而出奔相州,以便和亲近自己的康王赵构会合,钦宗显然洞悉了郓王楷的计划,担心将其放虎归山,急遣张叔夜追回郓王楷。
越王偲,是神宗第十三子,徽宗年龄最小的弟弟,钦宗甫一即位,“欲出狩襄、邓间”,准备弃守开封,南逃襄、邓,越王偲“以固守为然”,主张“坚守都城”,并率宗室恳请钦宗留驾,(《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七)可见,郓王楷或与叔父越王偲更加志同道合,但历史并未给予这对叔侄改写赵宋天命的机会,最后,郓王楷和越王偲都作为金朝俘虏,死于北迁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