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正式实施
这也意味着生物安全正式进入法治时代
该法共有十个章节八十八款条例
今天小编结合宝山区疾控中心的实验室
着重解读一下第五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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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实验室的成立
《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
备案中关于实验室允许从事哪些生物检测做了详细说明。大家仔细观察凭证上的备注,宝山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是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检验工作的。这一点在《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的:低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不得从事国家病原微生物目录规定应当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那么,假如宝山区出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了怎么办呢?别急,我们可以送到有资质的上级单位,当然,这个运送也是需要持“证”上岗的哦。
生物样本的转运
《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指出从事高致病性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采集、保藏、运输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符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此类样品按相关要求存储于生物转运箱,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再由专车转运至上级检测部门。
仪器设备的检定及校准
《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质量管理科定期安排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委托检定的都是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国家认可的检定机构,从而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生物安全手册
目前,宝山区疾控中心现行的《生物安全手册》于2018年发布,里面涵盖了《生物安全法》第五章中第四十七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第四十九条实验室安全保卫以及第五十条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确保从“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都严格把控,将风险降到最低。
倘若
安全意识 “得过且过”
危险隐患 便会“得寸进尺”
资料:宝山疾控
编辑: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