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水环境质量?
指水环境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对其评价包括地表水(河流、湖库、海洋等)、地下水、水生生物、底质等。
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国家出台了相关水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其具体表征指标包括:色度、嗅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钼、钴、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氯化物、碘化物、氰化物、汞、砷等。
02 什么是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是指在不影响水的正常用途的情况下,水体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数量或自身调节净化并保持生态平衡的能力。水环境容量是制定地方性、专业性水域排放标准的依据之一,环境管理部门还利用它确定在水域内允许排入污染物的量。水环境容量包括稀释容量和自净容量,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它与现状排放无关,只与水量和自净能力有关,这样就使水环境容量的计算问题得到了简化。水环境容量是一种资源,它也应该和使用功能无关。使用功能是人为的设定,功能区的设定和水环境容量分配有关,与水环境容量计算无关,这样就可以使用统一的水质标准计算水环境容量,既方便比较,又坚持了公平和公正性,也避免了有水资源而无水环境容量的矛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