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发球法
(1)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以获得9分以上除外),或者在此之间的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2)当10分钟时间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应立即停止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当比赛时间到,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3)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1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1分。
(4)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将一直使用到该场比赛结束。
双打比赛秩序
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首先由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顺序轮流合法还击。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在决胜局中,交换方位后,应交换接发球员。
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错误的处理
(1)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根据场上的比分确定发球或接发球员。在双打中,则按发球错误时那一局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继续进行比赛。
(2)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根据场上比分纠正运动员所站的方位后再继续比赛。
(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