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个书名号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
如:以现实主义讽刺小说《儒林外史》《堂吉诃德》《围城》作为考察对象
★书名号本身就有停顿、隔开的作用,除非书名号间还插入了其他内容,并列时中间不再需要其他的标点。
2.多个引号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
如:具备“经济性” ”实用性“
★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或逗号隔开。
3.数值和起止年限
如:2021年—2025年。(√)
5~10年完成。(√)
★标示时间、地域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占一个字符位置),标示数值范围起止一般用浪纹线。
4.同一形式的括号套用
如:(三个主体:政府、企业、NGO(非政府组织)(×)
改:[ 三个主体:政府、企业、NGO(非政府组织) ]
★同一形式的括号应尽量避免套用,必须套用括号时,应采用不同的括号形式配合使用。
5.阿拉伯数字表示次序时使用点号不当
如:1.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
★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阿拉伯数字表示次序语时不加点号,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做次序语,后面用下角点(圆心点)。
6.在图、表说明文字末尾使用句号(×)
如:(图表略)注:来源天津统计年鉴2022
★图或表的短语式说明文字,中间可用逗号,但末尾不用句号。即使有时说明文字较长,前面的语段已出现句号,最后结尾处仍不用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