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天文四季纯粹是从天文因素考虑的,它忽略了大气环流和下垫面性质等重要因素,故划分的四季与实际的气候季节变化不怎么符合。因此,物候学家们根据气温、降水等与农作物生长有密切关系的气象要素的分布状况为依据来进行四季划分。
气象上的四季
气象上采用候平均气温划分四季。并且规定:候平均气温大于或等于22℃的时期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时期为冬季,介于10℃~22℃之间的为春季或秋季。按此标准划分四季,中纬地区季节与气候相一致,低纬地区和极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温度变化很不明显。同时,在中纬地区,各季的长度也不一样。
在气候上,四个季节是以温度来区分的。在北半球,一般来说每年的3~5月为春季,6~8月为夏季,9~11月为秋季,12~2月为冬季。在南半球,各个季节的时间刚好与北半球相反。南半球是夏季时,北半球正是冬季;南半球是冬季时,北半球是夏季。在各个季节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季节的转换是逐渐的。
传统与气象上四季的差异
春、秋二分日,全球各地昼夜长短和太阳高度都等于全年的平均值,具有从极大值(或极小值)向极小值(或极大值)过渡的典型特征。因此,把春分作为春季的中点,和把秋分作为秋季的中点是非常合理的;夏季里,昼最长,夜最短,太阳高度最大的是夏至那一天,该日地表获得太阳能量是最多的。所以,夏至作为夏季的中点是很合理的;同理,冬至作为冬季的中点也是很科学的。
但是,从实际气候上讲,夏至并不是最热的时候,冬至也不是最冷的时候,气温高低的极值都要分别推迟1~2个月。我国有“热在三伏”,冷在三九”的说法。因此,把夏至和冬至分别安排为夏季和冬季的开始日期,与实际气候能更好地对应。所以,气象学四季划分更能体现实际的气候意义。
人们通常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做为一年四季开始,其实,季节的划分有多种:天文、气象、节气等。
1 天文划分法
天文划分法,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为四季的开始;
2 气象划分法
以3月至5月为春季,6月至8月为夏季,9月至11月为秋季,12月至2月为冬季;
3 节气划分法
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四季之始。
这几种方法简单方便,但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全国各地都在同一天进入同一个季节。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差异很大,以统一的时间段界定季节显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