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简介
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由张艺谋执导,雷佳音、马丽领衔主演、赵丽颖特别主演,高叶领衔主演。片名取自刑法“第二十条”,讲述的是关于“正当防卫”法条背后的公理人情。
该片讲述了检察官韩明人到中年,本想努力赶上职业生涯的末班车进入市院工作,不料卷入一分歧巨大的案件,而与此同时他的家里也面临着相似的考验。
这一年的不容易谁能懂,自打挂职到市检察院,韩明(雷佳音 饰)的糟心事就接二连三。儿子韩雨辰(刘耀文 饰)打了校领导(张译 饰)儿子并拒绝道歉,妻子李茂娟(马丽 饰)义愤填膺继而揍了校领导,补刀成功;搭档吕玲玲(高叶 饰)分歧不断,案件久拖不决;又一起案件相关人郝秀萍(赵丽颖 饰)被逼入绝境,万分危急。情与法的较量在展开,事业与家庭的平衡在进行,韩明决定赌上一切,用自己的方式给公平和正义一个说法。
影片高度还原了社会现状,有欢声笑语有勇敢善良,有愤懑不平有泣不成声,在诙谐与沉重中洗涤着大家的心灵,在维护公平与正义中推动着中国的正能量。
精彩台词
1.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适用话题: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法律尊严、正直善良)
2.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适用话题:正义、代价、勇气、责任、初心)
3.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适用话题:邪不压正、社会风气)
4.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一生。(适用话题:同理心、同情心、责任担当、公平正义)
5.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适用话题:社会风气、公平正义)
6.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适用话题:人情、天理、国法、和谐)
7.不要嘲笑为社会正义挺身而出的人,因为有一天,他们争取到的光亮会照在你的身上。(适用话题:正义、担当、个体与社会)
8.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适用话题:法治、公信力、民心民意)
9.我们究竟是把怎样一个世界交到他们手里。(适用话题:未来、光明)
10.永远真诚且勇敢,任何人失去我都不是我的遗憾。(适用话题:真诚、勇敢、责任担当)
精彩标题
让《第二十条》激发正义回响
法律是有温度的守护
探寻朴素正义背后的情与法
在情绪共振中触摸法条温度
点燃“法不应当向不法让步”的火把
舞剑破茧,向阳而生
彰正义之光,照正义之路
铸法律之剑,破不义之笼
书写公平正义百姓满意可期
最勇敢、最悲悯的为民请命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让正义的号角更加嘹亮
有一种底气叫正义
用法治守护公正
法律是公正的仆人
无私无偏,谓之公正
公平比太阳更光辉
敲响公正的洪钟
公正是人间最大的天平
拉近公众与公正的距离
公正,堪比阳光雨露
公正是社会的基石
法者,万事之仪表
擦亮我们的法治名片
涵养我们的法治意识
法治是约束更是保障
作文角度
角度一:遵法护法,坚守底线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能向罪恶屈服。在法治社会中,只有人人遵法守法,爱法护法,才能让弱小有安全,让善良放光芒,让生命有保障,让正义有回声。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盾牌,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坚守的底线。
角度二:拒绝霸凌,勇敢自卫
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最高检用通俗的话语解释了“正当防卫”:“被打了为什么不能还手?见义勇为有什么错?被反复折磨、欺辱,面临重大人身安全,为什么不能勇敢反抗?长不出牙齿的善良,就是软弱。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当人们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时候,我们不能过于苛责。”
角度三: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原则。在《第二十条》中,三个故事都围绕法律案件展开,体现了法律在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中的重要作用,即法律是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保障。“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影片通过展示王永强、韩明儿子和张贵生等不同人物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行为选择,探讨了正当防卫与过度防卫的界限,以及如何在法治社会中实现公平正义。影片中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更要保护那些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人。
角度四:社会良知,公民责任
社会良知是指社会成员普遍具有的一种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准则,它体现了人们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和评价。影片中无论是王永强为了家人而奋起反抗,还是韩明的儿子帮助被霸凌的同学,以及张贵生在公交车上见义勇为,他们的行为都不仅保护了自身的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公平。公民责任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影片中主人公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都选择了站出来维护正义和公平,这种公民责任意识的体现,不仅彰显了主人公们的勇气和正义感,也启示了观众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公民身份和责任,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不要嘲笑为社会正义挺身而出的人,因为有一天,他们争取到的光亮会照在你的身上。他们选择了善良与牺牲,见义勇为,维护了公平与正义,灵魂有光,人生无憾;如果只求自保,选择退缩,或者还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唯恐天下不乱,厄运迟早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角度五:和睦亲情,人性温度
在面对家庭困境和外界压力时,主人公们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挣扎和痛苦。而正是这种挣扎和痛苦,让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亲情的珍贵和重要性。王永强在反抗村霸时展现出了无畏的勇气,韩明的儿子在帮助被霸凌的同学时也展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正是这种温情和人性的力量让人们相信,在困境中也能找到希望和爱。
角度六:开拓进取,勇往直前
影片通过韩明的经历,传递了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韩明作为一位中年检察官,面临着职业生涯的瓶颈和家庭困境的双重压力。然而,他并没有选择安于现状、逃避挑战,而是勇敢地迎接挑战,努力寻求突破。他在职业上不断追求卓越,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审判能力;在家庭上,他积极面对困境,坚守对家人的承诺和责任。这种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为观众传递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面对困境的勇气。
角度七:家庭教育,
我们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怎样让他们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
电影里赵丽颖的女儿娟娟只有5岁,天生聋哑,家里为了给她治病已经债务累累,但是残疾的身体和贫困的家境并没有让这个孩子变得自卑怯懦。感受到别人的善意时,她虽然不能说话,但是会朝着对方笑表示感谢;得到帮助后也会打手语说谢谢,落落大方。娟娟年纪虽然小却很懂得体贴父母,妈妈受伤后,她拒绝了别人带她去玩的邀请,只想守在妈妈身边。刘耀文饰演的高中生韩雨辰,看到同学被欺负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做一个正直的人,这有赖于母亲马丽的教育。还有见义勇为的公交车司机张贵生(杨皓宇 饰)的女儿,身为高中生的她有着明确的是非观,坚决支持爸爸上访,并写了很多说明材料,只为追求正义的光。
《第二十条》中的青少年都如一朵朵向日葵般,昂扬奋进、向阳而生,他们的故事一定会吸引孩子的关注,并且让他们从同龄人的身上得到一些思考和启发。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成一个光明磊落、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那就更应该带他们来看《第二十条》这部正义感十足的电影。孩子的成长需要耳闻目染、言传身教,多看正能量的故事,自然会对他们的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运用示例
1.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运用示例:法律,如同夜空中的明月,静静照耀着人间万物,守护着世间的秩序与和谐。它的光芒不容被乌云遮蔽,它的尊严不容被不法侵蚀。在法的神圣殿堂里,正义的天平永远不能倾斜,公平的原则永远不能妥协。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法律对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法律对每一个公民的坚定守护。
2.如果连我们都放弃了正义,还有谁能保护苍生?
运用示例:正义,是星辉下最耀眼的光芒,为苍生照亮前行的道路。若连我们都放弃守护,世间将陷入无尽的黑暗。正义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更是苍生心灵的庇护所。正如《第二十条》中的检察官们,面对诱惑,他们坚守正义,为我们树立了榜样。让我们拂拭正义之灯,为苍生撑起明亮的天空,共同守护这世间的美好与希望。
3.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一生。
运用示例:在司法的殿堂里,我们处理的不仅是案件的篇章,更是别人的人生故事。每次决策,都如画家落笔,塑造着他人未来的色彩与温度。“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一生。”这不仅是提醒,更是对生命、公正与未来的崇高承诺。让我们以诗人的心、画家的手,慎重地编织这份承诺,为每一份人生绘制最美的风景。
4.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运用示例:在司法这座钟表中,人情如同润滑油,为法律的运转注入柔和与温度,使之在理想冷峻之余,亦流露出人性的关怀与温暖。我深信,真正的法律,既是天理的彰显,也是国法的体现,更是人情的凝聚。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因为它将失去公正之基;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因为它将变得冷漠无情。这三者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共同构建了法律这一精确而充满生命力的体系,彰显着人类的智慧与文明。
电影评论
1.影片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担当、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检察官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的职业追求,不仅要做犯罪的追诉者,还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在“陈仓抢劫再审抗诉案”中,经最高检抗诉,被告人陈仓由无罪改判死缓。在“四川乐山流浪女子被强奸*害案”中,检察官发现诸多疑点,原犯罪嫌疑人被释放。此后十余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真凶终被抓捕归案。一个从判决无罪到判决死缓,一个从涉嫌*人到无罪释放,背后体现的就是检察机关不枉不纵、不漏不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最高检回应《第二十条》
2.电影《第二十条》之所以关注,就因为这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我们百姓身边的事情,看似遥远,却时时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它更是一部属于每个人的生活片。它会影响一个人的是非观和正义感。——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
3.银幕,虽然被深沉的黑色覆盖,却拥有将光明深植人心的神奇力量。尤其是法律题材电影,这种光明与黑暗的交织更为显著。无论案件的细节如何被黑暗所吞噬,公平和正义的光芒总会破晓而出,它们照亮了法律背后隐藏的人类智慧真理和人性的情感良知,为社会带来了希望与光明。
电影《第二十条》正是这样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它以其新颖独特的创意为法律题材电影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并将在法律领域和影视领域留下深远的影响。——检察日报正义网
4.银幕上故事情节的发展,也折射出现实社会中合民心、顺民意的司法进步。只有司法有力量、有温度、明是非,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重要的手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说,“让执法司法更加有温度,人民群众才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第二十条》的放映,对于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具有积极意义。”——新华社
5.现实复杂矛盾的地方,正是创作的宝库,这也正是《第二十条》的意义所在。电影取材自大家关切的话题,对第二十条在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与难点进行艺术化的解构、解读与建构,抛出关键之问,一再强调“法不应向不法让步”“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呼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与司法的不断进步。如果《第二十条》能够让正当防卫的条款更加明晰、对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更加有力,让大家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更加敢于自我保护、让见义勇为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并且能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威慑、让他们明白实施不法行为会遭到即时有效的抵抗,那么电影也是善莫大焉了。
这也是优秀现实主义电影所具备的千钧之力:深刻洞察现实,促使检讨与反思,激发改变现实的力量。——澎湃新闻“现实主义的千钧之力”
关于“第二十条”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哪些内容?
电影《第二十条》指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也就是“正当防卫”条款。刑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沉睡条款”被唤醒
我国法律鼓励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但长期以来,有人把正当防卫制度称为“沉睡条款”,主要因为:
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往往事实证据比较复杂,有的案件还缺少证据,导致在认定时会出现一些较大的争议;
受传统司法理念影响,司法人员不敢去适用;
很多人认为“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客观上也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相关素材
1.昆山反*案
2018年,昆山反*案唤醒了“沉睡条款”。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也成为检察官办理这类案件必须遵循的理念。
2018年8月27日,刘海龙驾车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取出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刘海龙受伤死亡。最终,检方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于欢案
2016年4月14日,女企业家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侮辱苏银霞。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二审判决于欢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2月1日,其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2021年10月29日,于欢发文称,通过自学法律知识,自己帮助父母赢得了民事诉讼官司,他还在冠县老家自主创业,开办了一家超市。
3.张扣扣案
1996年,张扣扣只有13岁,因为宅基地纠纷问题,其母亲(汪秀萍)被王正军用木棒砸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务农,因家庭贫困,张父并未再婚。
张扣扣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有恨意在心,伺机报复王家。2018年2月15日,张扣扣持刀报仇,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2月17日,张扣扣投案自首。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扣扣判处死刑;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4.夏俊峰案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违法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后又重伤一人。2009年6月12日被逮捕。2009年11月15日,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9月25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