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易水送别》这首诗写于徐敬业举事之前。但在那时,武则天的各种丑行己经昭然于天下。他写这首诗的时间,是在公元676年冬天,他赴幽燕侧身于军幕之际。
那时,她武则天已经和高宗并称二圣,参预朝政,己经开始重用酷吏,残忍到乱*无辜了。那时,有人状告岭南流犯谋反,她派司刑评事万国俊行监察御史之职前去审讯,万国俊到那里后,根本就不做任何调查取证,召集起在册的全部被流放之人,不论男女老少有罪无罪,将之一律赶到一水边统统*掉。
对于这种人,她武则天大加赏赐。这家伙回来后,立刻被武则天提升为朝散大夫、行侍御史。而真正的正人君子真正的秉公执法的人却得不到重用。相反,真正的正人君子却往往在她的那帮鹰犬爪牙之下蒙冤受屈,或被流放或被处死。
他骆宾王就是因为主持公道,上疏讽谏,而得罪了武则天,后又被诬下狱的。他当时被关了一年才被释放出狱。
他的此股恶气无从宣泻,便借助当年燕子丹送荆轲过易水去刺*秦王政这一典故,慷慨陈词,寄史咏志,表达出了怒发已冲冠的悲壮情绪。
这首诗,之所以又谓之为咏志,就在于它暗示了他骆宾王对当朝在位的武则天的强烈憎恶,同时,也抒发了他对古代英雄的无限仰慕,倾吐了自己壮志难酬的苦闷。
他有心以当年告别燕子丹的荆轲那样抱着一去不复还的决心去和武氏政权做一番较量。他要等待时机匡复李唐王朝,重新迎来他人生的光彩时分。
自然是,在这首诗中又不乏寒凉之意。他也非常清楚他要真那样做了,等待他的还会是什么。但他又义无反顾矢志不渝。
在徐敬业举起反叛之旗之后,他毫不犹豫地加入其列,也正是缘于他写这首诗时的豪壮激情。
他后来,也真成了此去不复还的一名名垂千古的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