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管是在实体店购物
还是在网上买东西
商家通常都支持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前提是不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
那么超过七天还能退吗?
来跟督督一起走进今天的
《消费维权小课堂》
案例简介
2018年4月31日,襄阳消费者贾女士在老河口商业街太平洋商城买了一件毛衣,价格为420元,回家后发现毛衣的袖子接缝错位,去商场要求退货,而商场以消费者吊牌已剪掉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贾女士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
商场负责人态度强硬,表示不给消费者退货的责任不在商场,而在于贾女士,因为毛衣的吊牌已被贾女士剪掉了,影响了该商品的二次销售,且从时间上看过了7天,超过了“三包”的退货期限。
但是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第五条规定:销售者应当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反之,也就是说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不得销售给消费者,而这件衣服接缝错位,显然存在质量瑕疵,商家即便是收回后也不能直接进行销售,所以根本不存在二次销售的问题。
另外,是关于退货的问题,消费者本身也存在过错,退货的要求有点不妥。
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第十条规定:产品自货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贾女士买的毛衣已超过了10天,理应选择换货。
案件评析
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第五条规定:销售者应当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而消费者购买的这件衣服接缝错位,显然在质量上存在瑕疵,经营者应该按照“三包”规定承担责任。
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第十条规定:产品自货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而消费者购买的毛衣已超过了10天,应该按照15日内换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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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丨督督
校对|曾丹
合作运营|湖北汉联创运营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