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双十一的第一波购买正式开启。次日,“退款”迅速登上热搜前列。有不少网友感慨,“刚付完全款,商家就已经发货。这发货速度,完全不给买家退款退货的机会”。
也有不少消费者对退款退货的规则发出疑问:为了凑单而购买的商品,在全部商品到货后可以直接退货吗?
央视网《新闻 》记者浏览多家参与双十一活动的店铺页面,发现大部分商家会在选购提醒中标注,“退款会影响部分权益活动,请慎重选择”,但并未有明确规定说明凑单后的退款退货要求。
对于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可能遇到的退款退货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曲保纯,结合法律法规和购物节常见规则,作出进一步解读。
《新闻 》记者:凑单后秒退凑单商品会有什么影响?
曲保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买哪些商品、不买哪些商品,选择权均在自己。消费实践中,消费者在满减后的退货,退到手的钱一般也是实际支付的金额,商家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失。
但需要补充的是,如果商家已经发货,消费者也已收货,验货过程中产生了退款退货的需求。那对于商家来说,最直接的损失首先是耗费了一定的经营精力,其次,退换货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支出,商家为此可能承担退款退货的相应邮费。如果退单数量巨大,这对商家来讲是一种很大的损失。
从目前各大电商的凑单满减规则看,其出发点均是为了刺激消费,消费者凑单秒退主要还是基于有更合适的产品或想享受更优惠的凑单搭配。因此,建议商家可以在此类活动中完善凑单机制,更加贴合消费者需求。
《新闻 》记者:要求退款的部分应按照怎样的方式计算?
曲保纯:总的原则应该按照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实际支付金额退款。比如满300减60的优惠,购买一件商品370元,满减后实际支付310元,实际退款应为310元。
存在多件商品的情况下,应按照比例退款。比如,满300减60的优惠,每件商品100元,三件商品实际支付240元。如果退一件商品,一般商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该笔订单不享受满减,已经购买的商品按照每件100元计算,实际退款40元。二是按照优惠比例退款,即每件商品退80元。
在退款退货时,许多消费者会对已使用的优惠券能否退还产生疑问。优惠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满减的优惠,另一种是用积分抵扣部分支付价款。如果退款一件商品,导致我们所购商品达不到享受优惠的价格标准,那就不存在优惠券退不退的问题。但如果我们是使用积分抵扣了一部分实际支付的价款,那么,在不能享受优惠的同时,退款的时候不仅要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的已购商品的价款,还要将已经使用的积分予以退还。
《新闻 》记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适用所有商品?
曲保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除此之外,以下商品也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第一类是定制、定作的商品,第二类是鲜活的商品,第三类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第四类是已经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
除这些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另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退款。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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