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浙江三门县60多岁的“捕蛇高手”谢某三个月徒手捉了248条眼镜蛇,日前被三门县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谢某能徒手抓蛇,在当地小有名气,不少饭馆找他买蛇食用。据介绍,他专捕眼镜蛇,因为这种蛇在当地较常见,体型中等偏大,卖得起价。
每年清明节至农历五月初,蛇冬眠后出洞,这是谢某捕蛇的“黄金期”。要是天气不错,他就在山区转悠,观察路边、水坑边、草丛,发现眼镜蛇后慢慢靠近,用脚踩住蛇身,徒手将蛇抓进网袋。经查明,今年4~6月,谢某在花桥镇、横渡镇、浦坝港镇等地非法猎捕眼镜蛇248条,以每斤60元~100元出售;还从别处收购乌梢蛇、尖吻蝮、银环蛇、王锦蛇、竹叶青等转卖。谢某猎捕并贩卖的野生蛇类均系“三有”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案发后,警方在谢某家还查获100余条野生蛇。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谢某已年满60岁,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