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初,成年后的邓丽君正式走出台湾,赴香港及东南亚发展自己的演艺事业。1971-1972年间,她为期一年半的东南亚巡演,足迹遍布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等地。1972及1973年,她连续两年入选「香港十大最受欢迎歌星」。
1973年底,邓丽君签约日本经纪公司,并于第二年正式赴日发展,与日本宝丽多合作发行唱片。同年10月,她凭一曲《空港》在日本歌坛引起轰动,从700多位新人中脱颖而出,获得年度「日本唱片大赏新人歌手赏」,以及「日本音乐祭银赏」,另外也打破了宝丽多旗下歌手的唱片销量纪录。
1974-1979年,5年时间内,邓丽君在日本发行了20余张唱片,在各地举办多场演唱会,获奖无数,成为在日本最受欢迎的华人歌星。直至1979年因「假护照」事件暂离日本。当然,在日本发展的同时,邓丽君同样兼顾台湾、香港和东南亚各地市场。
1979-1984年,邓丽君在华人世界达到演艺巅峰,声名遍及世界,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的歌声,包括北美各大城市都留下了她的足迹,还以首位华人歌手身份登上纽约林肯中心开唱,并被纽约市长授予「金苹果」胸针。
此时,在中国内地,邓丽君的歌也开始受到疯狂追捧,不过刚开始还是私底下偷偷地听,偷偷地传播。因为邓丽君的歌被某些人贴上了「靡靡之音」的标签,等同于「黄色歌曲」。1982年,人民音乐出版社还出过一本《怎样鉴别黄色歌曲》的书,把邓丽君的歌当成主要批判对象。
但毕竟很好听啊,好听的东西谁能抗拒,随着邓丽君的歌迷越来越多,以及内地观念的日渐开放,邓丽君的歌曲终于得到解禁,被广为传播,并深远地影响了内地许许多多的歌手和音乐人。当时有“男学刘文正,女学邓丽君”之说。